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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要以突破科技创新同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为主要目标,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部指向明确、操作性强的改革方略,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号角。
从邓小平重申“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论断开始,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先后经历了三次浪潮。第一次改革浪潮起于1985年3月的《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经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我国科技体制中存在的科技与生产脱节等弊端更加突出,《决定》确立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方针,提出了科技拨款制度、组织机构和人事制度的改革原则和方向,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进入了正式改革的阶段。
第二次改革浪潮是上世纪90年代“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实施。随着中国进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国家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提出“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改革方针,开展了科研院所结构调整的试点工作,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现企业化转制,启动了973计划、985工程。我国科技事业进入了大发展的机遇期。
第三次改革浪潮是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实施。中央提出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我国进入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快车道。
纵观科技体制的历程,党和政府抓住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的牛鼻子,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尤其是国家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之后,对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认识障碍和制度机制藩篱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客观形势的变化,催促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脚步。
2013年,中央提出要消除我国科技存在“四个不相适应”的问题:科技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现行科技体制与我国科技快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科技领域布局与发展大势不相适应、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强国要求不相适应。过去的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常务会专题研究科技工作有15次之多,科技体制改革在“蛮拼精神”中起势良好。今年两会,还形成了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等改革新共识。
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到中央出台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再到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春天”正在到来。新一轮的科技体制改革,要以突破科技创新同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为主要目标,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刘立 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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