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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卫军: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
//m.auribault.com2015-08-07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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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多年前读过一本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埃写的《人类死刑大观》,尽管阅读的过程不怎么舒服,还是硬着头皮读完了。除了有好奇心的驱使,自己学过中国刑法史,了解中国历代治国的严刑峻法的残酷,但外国人怎样执行刑罚,他们的人道主义起源是怎么样的,这一切对当时的我还是个空白。

  读完得出一个结论:西方人的残酷程度上一点不亚于东方人,而且他们还比东方多一道宗教法庭的绳索。按加拿大历史学家卜正民的话来说,中西刑罚是“程度差异”而不是“类型差异”。在对比一段时间全世界执行死刑的数据后,马丁·莫内斯蒂埃断言“人类仍然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而我比他更悲观一些:人的“动物性”总是深藏于人性之中的,永远不能根除。

  与《人类死刑大观》容易满足人的猎奇心理不一样,卜正民的《杀千刀:中西视野下的凌迟处死》学术味浓厚,作者希望重构一种文化谱系,“从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实践,到将中国人受折磨的图像并融进中国和欧洲人的表现形式”“沿着一种更迂回的方式,去处理沉默和失真的痛苦主题”,力图消解西方学者对中国的臆想和误解。作者更多的是从文化上理解凌迟这种刑罚,而不是评论它。真正的历史学家对于历史并不是只是尊重史实那么简单,他还必须对事件与人物及其他相关因素的联系给予理解,从而对处于彼时彼地的彼人以“历史之同情”。

  凌迟在词源学意义上是不清晰的,有一种解释是“凌迟”一词系契丹语的音译。凌迟这一刑罚从辽宋入刑,经元、明、清直到清末1905年才经沈家本等人废除,历行八九百年。陆游在《请除凌迟刑》疏中有一句话常常被引用:“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明犹存”,令人心惊肉跳。

  刑罚的功能之一在于社会控制,目的是让人害怕而不敢行违法之事。中国古代的五刑包括笞、杖、徒、流、死,实践中前四种刑罚按罪行大小不同而量刑有所不同。唯在死刑刑罚上出现了润刑,即额外的执行方式。凌迟就是润刑的一种。

  传统的死刑执行方式一般是斩或绞。宋代在十恶之罪上出现了凌迟入律。通过观察,卜正民指出中国宋以后的死刑执行从轻到重的排列为绞、斩、凌迟。从对身体的破坏程度看,实行绞刑犯罪人的身体外表完整,斩刑次之,凌迟破坏最为厉害。但从痛苦程度来说,绞刑比斩刑执行时间要长,犯罪人所受的痛苦大。

  为什么绞刑反而比斩刑在刑罚档上要轻?我同意作者引用的荷兰汉学家高延所作的解释:“死者复活的信仰牢牢捕获了古代的中国人,促使他们创造了许多种防止死尸腐烂的做法。从而自然而然地发现他们珍视此种观念:肉刑致使身体不再禀受魂魄……剐碎死者是最严厉的刑罚观念……”佛教思想是塑造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资源之一,来生的观念深入人心。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没有什么比割裂身体永世不得超生更让中国人恐惧了。同时政治上历代王朝总以儒教立国,儒教的家国天下的伦理概念,促使统治者更加重视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以忠孝为中心,破坏了这个中心,就动摇了统治的基础。所以历朝历代包括谋反、殴亲、乱伦等十恶大罪总在刑律之首。对这些不忠不孝的家伙施加任何刑罚都不存在政治不正确的问题,因此凌迟入律是顺理成章的事。另外,凌迟的出现和发展是在中国社会走向极端专制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政治资源社会治理方式上的贫乏,这种无法选择的局面是导致了传统社会的崩溃因素之一。

  在代表作之一《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米歇尔·福柯节录了很长一段1757年3月2日在巴黎格列夫广场对因谋刺国王的达米安的行刑档案。刽子手“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和中国的凌迟相比,哪个更残忍呢?而且后者行刑时间也不短,光“焚烧躯干大约用了4个小时”。在他们所骄傲的文艺复兴之后的年代入刑如此惨无人道,不知那些傲慢的视东方为蛮荒未开化之地的西方人对此作何感想?事实上“迟至1810年,英国上议院否决了下议院要求从死刑中移除扒窃罪的议案”“恐怖本身可以阻止这种犯罪”。即便对清代的中国人来说,犯盗窃罪判处死刑也是野蛮的标志。既如此,野蛮鄙视野蛮岂不是咄咄怪事?

  18世纪大部分时间,欧洲对于中华帝国的印象“一般承认中国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但在政治道德知识方面达到了特别出色的地步”,与中国有过接触的耶稣会士“自由自在地承认中国伦理学说的完美”(赫德逊著《欧洲与中国》)。伏尔泰和魁奈是对中国进行田园诗般赞美的两个代表人物。但这种赞美所依据的知识是二手甚至三手四手的。思想家通过中国企图给欧洲另一个出路,但“随着法国大革命,中国模式的开明专制主义就不再是实际政治中的一种思想了”。“1789年以后(欧洲)对中国的崇拜几乎完全消失”(赫德逊著《欧洲与中国》)。接下来的另一种想象对朝代中国是致命的。卜正民列举大量的西方出版物作为例证,包括从16世纪以来欧洲传教士对中国刑罚执行及监狱的观察的著作,以及19世纪末米尔博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小说《秘密花园》里中国酷刑的变态描写:“那些令人极度愉悦的场景都是为了将囚犯所受的折磨的痛苦衬托到最大化”……

  鸦片战争以后的一百多年的中国历史不忍卒读,而从西方角度而言那却是一段意气风发的辉煌殖民史。他们有的不仅仅是坚船利炮,更重要的是坚船利炮后面的“进步文明史”。进步的概念蕴含着历史的线性进程,文化一元主义是必然的选择。他们认为欧洲文明进程的顶点是全人类的归宿,白人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他有义务把西方文明推向蛮荒之地。这是中西文明冲突中西方世界的心理基础,资本的贪婪只是冲突的一根导火线而已。

  说中国近代史是一段挑战——从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每一段的认识都伴随着鼻青脸肿。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观察出这样一个结论:波旁王朝后期的政治控制越是放松,倒台却来得越快。这样一个悖论式的结论让后来的历史学家乃至政治家很是迷惑。几年前王岐山向国人推荐托克维尔这本书想必也是用心良苦。

  应该感谢像卜正民这样的汉学家,他们的目光盯的不是历史中的某一个点,而是站在超越文化的位置上尽力为读者厘清史实,让我们从历史深处的呻吟声中感受人类由远及近蹒跚而来的艰难,从历史中体验痛感,感受进步之不易。人类无法消灭痛感,至少可以让它不再那么尖锐,不那么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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