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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需要一点公共意识
张 亮
//m.auribault.com 2016-08-16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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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人们和睦相处靠的不是对法律规则的熟练掌握、倒背如流,而是对法治意蕴的理解、认同和坚守

  王宝强离婚事件,搅乱了国人的周末。爱围观、好热闹的中国网络空间,仿佛炸了锅。有人从纯娱乐视角解读,也有人从严肃的法律视角分析双方的婚姻去向、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等。总体而言,事件正在朝着全民娱乐围观的方向发展,不禁令人担忧。

  婚姻有赖于双方的经营维系,发生问题,没有任何一方有绝对的道德制高点。然而,把自己的婚变放在网络公共空间发布,对另一方实施舆论审判,正在成为娱乐圈的一种偏好。

  王宝强不是第一例,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例。面对娱乐业层出不穷的话题与炒作,仅从技术角度或者法律规则层面进行个案解析,毫无意义,譬如,分析哪一方应对婚姻承担法律责任,分析此种状态下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等等。我们应该从更宏观的层面关注隐藏其中的法治意蕴。

  法治是一个体系。往往我们更关注具体规则,而忽视法治的精神意蕴。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人们和睦相处靠的不是对法律规则的熟练掌握、倒背如流,而是对法治意蕴的理解、认同和坚守。体现在个人身上就是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法治意识。一个缺乏法治意识的公民,不会是合格公民;一个缺乏法治意识的国度,纵使有叠床架屋的法律规则,也难以真正实现法治。

  有人认为法治的真正精神意蕴不外乎诚信生活、不害他人和各得其所。进一步提炼,法治于公民个人而言,就是自治与自律。在很多人看来,王宝强以及牵涉此事的诸多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则。在公共空间里,大家有言论的自由。王宝强宣布离婚信息,没有侵犯谁的权利。对方公布相反的信息,也是人家的言论自由。

  为什么要将常人避之不及的家事公之于众?原因不外有三:一是泄愤,即夺妻之恨,不吐不快。二是抢占道德制高点,进行舆论审判。三是商业炒作,在充满套路的娱乐圈,你相信幕后没有策划团队的影子?一个狗血事件,在炒作高手看来往往是充满商业机会的。

  无论出于哪一点,在我看来,都违背了自治、自律精神,不是一个合格公民。自治和自律意识要求我们对公共空间和私人领域的边界有一个基本清晰的认识。公共空间是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基于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公民就彼此关心的公共话题交流意见,进而形成舆论,达到公民与国家、社会的良性互动。

  明星频频把自己的家务事搬到公共空间,借助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引发全民参与,进而达到个人的一些目的,产生了很多不良后果。

  首先,污染了公共空间。此类话题,大多围绕两性关系展开,主题通常为偷情、家暴、潜规则等,不仅无趣,而且低俗。其次,浪费了公共资源。新媒体的兴起,降低了发起一个话题进行公共讨论的成本。然而,很多成本是无形的。读者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巨大。再者,由于围观心态、审丑心态居多,网友不关心事态的社会价值,只在乎是否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在公共空间对这样的话题进行探讨,对公民、社会、国家的互动毫无益处。

  作为读者来讲,花边新闻不是不可以关注。但如果一个公众人物,缺乏公共意识,动辄把自己的私事公之于众,创建公共话题,那么就显得毫无公德之心。在法治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对法治意蕴、法治精神的信守,更加注重培养有自治、自律意识的公民,更加注重公共空间话题的创建和讨论。有赖于此,法治得以生成的基石才能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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