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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曝光称,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进行借款。13日,调查发现,在一些借款群中,女大学生“裸持”借款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通过“裸持”可以借款的金额是普通借款额度的2至5倍,但逾期未还将面临裸照被公布的威胁,甚至有借款人威胁“裸持”借款的女生提供性服务。(6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利用自己的裸照进行借款,令很多第一次听说“裸条”的人震惊无比。对此,很多网友指责这些大学生没有脑子,缺乏应有的廉耻,更有人借机感慨如今的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低,缺乏应有的修养。
为了借款去拍裸照,很多时候还得按照借贷人的要求摆拍各种大尺度的裸照,如此情况下,大学生被批评也就很正常了。但问题是,“裸条”事件本身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它更涉及了太多的法律问题。而正视这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被“仁义道德、礼义廉耻”搞成了道德说教课。
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结合,滋生出了大量的违法借贷行为。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从侧面也证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而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其侵扰也就难免了。尤其是,大学生相较于社会上的人,没有房子车子工作等抵押,想通过正常渠道借贷比较困难。互联网金融平台趁机而入也就势在难免。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裸条”借贷,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侵蚀了校园的道德建设。对此自然应该予以重视,而要化解“裸条”借贷必然需要通过法治渠道解决。一者,校园借贷多数都是违法的,其平台都是层层分包的,周利息高达30%,而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相关部门有必要进行长期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二者,“裸条”事件中多涉及敲诈威胁,甚至涉及有偿性服务,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是公安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前段时间,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虽然其中规定,未经批准在校园推广网络借贷的要依法处置。但以目前的情况来说,这样的规定文件缺乏细节和执行力。而对不良网络借贷的打击也不是银监部门和教育部门能够解决的,公检法等部门的主动介入,实现多部门执法也是必要的。
总的来说,以法治视角来审视“裸条”才是正确的方法。另一方面,学校加大对学生消费理念的引导,银监部门加大银行等借贷渠道对大学生的惠及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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