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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书店看书被赶不用义愤填膺
舒圣祥
//m.auribault.com 2016-02-03 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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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视频引发关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2月1日新华网)

  我仔细看了这段视频,这位母亲显然认为自己孩子遭到了书店的欺负,所以感到非常气愤。在视频中,她反复质问店员,看多久书算是看书而不是买书,是谁规定的?同时,她又反复要求店员强调这是什么地方。换言之,她认为新华书店不比私营书店,应该允许读者免费看。

  孩子到底是去书店看书还是买书,我们当然无法随意论断。假期去书店看书的孩子确实挺多的,席地而坐,把一本漫画书翻完再翻另一本。很多书店都容许这样的行为,或者只是将那些主要以图片为主的书单独设柜,不让孩子随便翻看。同样是经营者,不同的书店有着不同的经营策略,有些书店选择拒绝孩子随便翻看,其实也很正常,少年书店看书被赶不用义愤填膺。

  拒绝读者免费看书,算不算一个好的经营策略,当然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书店确实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才是看书的地方,书给翻旧了、翻坏了是卖不掉的,房租要成本,水电也都要成本。而且包括新华书店在内,无论国营还是私营,都有权独自决定自己的经营策略。

  作为读者,要求书店,哪怕是新华书店,像图书馆一样提供免费阅读服务,人家不提供就威胁“拍视频发到网上”,我是不太赞同的。扪心自问,很多逛实体书店的人,其实已经极少购买了,要买也是记下书名,然后去网上订购,那些将假期没人带的孩子送去书店打发时间的,就更多了。当然,这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至少不应该那么理直气壮地“占便宜”,更不要将这样的理直气壮教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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