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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快没了,救命药还发快递?
舒圣祥
//m.auribault.com 2017-10-16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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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杭州王先生接到老家四川阆中的电话,说亲戚因脑干出血、高血压病在抢救,病情危急,急需“申捷针”特效药。9日,王先生将10支救命药快递回老家,之后却发现药品运到了昆明集散中心。13日,亲戚脑死亡,而快递还在路上。(10月15日《钱江晚报》)

  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本想着用快递能快点送到,结果病人都没了,药却还没有送到。这样一条新闻,初听上去好像没问题,快递公司貌似责任大大的,欠怼又欠赔的节奏,实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从杭州发往四川阆中的药,结果中途去了昆明,肯定是人工分拣上出了问题。快递公司其实也不愿意,兜了一圈成本更大,但是没办法,总会有一定的错误率。

  所以,快递服务标准只规定送达的时间,而不会规定送达的路线。按照异地7天不到,算延误时限的国家标准,新闻中的药品快递,其实并没有超时。问题出在救命药三个字上。

  亲人离去很让人同情。但抛却情感因素,理性地说,是不是药品准时送到了,人就能保住,恐怕不能这样假设。按常理说,因脑干出血在医院抢救,且病情危急,如果真有什么救命药,本地哪怕没有,也该通过医疗系统紧急调拨才对。

  让病人家属通过自己的关系去外地买救命药,本身就有点不符合常理。或者说,把这个药说成是救命药,应该只是家属自己的理解,而记者相信了家属的单方面说法,并未求证。再者说了,当真是救命用的,买了药也该自己赶紧送过去,而不是让一个脑干出血的病人,等着收快递。

  快递公司把快递送绕了,但并不超过标准时限,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儿。哪怕出现了分拣错误,快递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也是有据可依的;要求快递公司承担“人没了,救命药还在路上”的责任,显然不合理。

  快递公司收的只是快递费,担不了救命的责任。就像一个人打车去买彩票,结果因为拥堵没买上,所选号码哪怕正是当期开奖号码,乘客却不能找的哥索赔那几百万。快递只对承运物品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托运人的间接损失负责,要不然,责任无限只能收费无限,一个行业就黄了。

  记者写这样的新闻,很有同情心,很有正义感,只不过,少了点相关常识,也少了点求证意识,硬是用救命药三个字,造出了一条本不该是新闻的新闻。快递有快有慢,收费同样有高有低,但真要救命,还得自己打飞的。

  真问题,不是“人没了,救命药还在路上”,而是“人都快没了,救命药还发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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