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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但虚假违法广告为何屡打不绝,需要进行反思
国家工商总局3月21日在官网发布《2016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称,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6.5万件,案值4.84亿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3万件,罚没款约5.6亿元;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8万余件,涉案金额3.5亿余元,移送司法机关203件(3月21日中新网)。
虚假违法广告无处不在,许多商家为了一己私利,变着花样发布各种虚假广告促销,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因缺乏辨识能力,常常上当受骗。2016年全国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3万件、罚没款约5.6亿元的数据,充分说明了虚假违法广告泛滥的现状。近年来,国家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连出重拳,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但虚假违法广告缘何屡打不绝,需要进行反思。
广告内容,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而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的内容,大都是虚假的或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方面,宣传商品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方面,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性产生错误联想,从而影响购买决策。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棱两可,令人误解。比如,有的商家以次充好,通过虚假宣传销售劣质商品;有的用“100%有效”等绝对化语言宣传医药保健品的效用;有的用低俗的文字、图片来吸引消费者眼球,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有的甚至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抬高自己产品的身价,等等。商家在虚假宣传上大做文章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忽悠消费者掏钱购买,以大赚不义之财。
消费者接受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购买商品,就会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因此,广告法一再强调广告的真实性,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尽管全国一年内查处了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3万件,但对消费者个体来说,由于在维权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顾虑和重重困难,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并没有挽回来多少。此外,有个别地方广告监管部门,盲目追求所谓“经济效益”,只要违法商家交了罚款,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较低,也纵容了商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不法行为。
想要彻底消除虚假违法广告,工商和监管部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和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让商家在利益权衡下不敢再去发布虚假广告。同时,面对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也需要睁大双眼,尽可能具备思考、分析和甄别虚假广告的能力,不轻易被广告中天花乱坠的表述所忽悠、迷惑。此外,消费者还需要增强法治观念,一旦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投诉;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要敢于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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