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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生态炸弹“上山下乡”
舒天烈
//m.auribault.com 2016-05-11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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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废异地倾倒情况的大量出现,只能说是企业逐利需求强劲,而监管环节却全链条失守。关键之处在于,在环保问题上,各地需要形成整体性、大局观。

  因为一位居民的意外中毒,两个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排污集团被绳之以法。近日,河北检察机关对相关20人提起公诉,让这一案件时隔一年重回舆论视线。据了解,该案非法倾倒废碱、废酸液的犯罪事实共计102次、3400余吨。河道、农田、荒地无一幸免。

  这是真正的生态炸弹!即便没有废碱液与废酸液的意外相遇,即便没有驴肉店老板因形成的毒气意外身亡,这样的生态炸弹也很可能会不定期地爆炸,甚至造成更大危害。而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倒入下水道的废碱液与废酸液,都来自异地。

  近年来,异地倾倒危险废品的污染事故,时有曝光。安徽两县因外省“转移”来的20多吨有毒废料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浙江企业跨省倾倒近40吨危险废物;江苏企业异地倾倒废物致土壤水源受到重大污染……调查显示,这已经是一门生意,从供需联络、发货运货到偷排乱放,不仅形成一个黑色链条,更形成了一个剧毒产业。

  其实,对于危险废品的处理,从环境保护法到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到各种条例、规章和司法解释,已经有明确规定。如,企业产生了多少危废、有什么危害、要怎么处理,都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如果转运到外地处理,要有转移联单,需经过转出和转入环保部门批准。危废异地倾倒情况的大量出现,只能说是企业逐利需求强劲,而监管环节却全链条失守。

  值得注意的是,污染的转移,多是从发达地区到不发达地区,从城市地区到农村地区。可以想见,发达地区环境容量有限,对污染限制严格,一些地方和企业千方百计寻找政策缺口,甚至不惜违规违法。河北此案中,一家企业竟然是年销售额超万亿元的大型国企;而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监管相对松懈,环保意识也相对薄弱,因而让危险废品“上山下乡”,制造出一个个生态炸弹。

  应该说,危险废品倾倒的监管,确实有一定困难。生产企业点多面广,转移隐蔽性强,非法倾倒要么发生在“看不见的地下”,要么发生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注意审查危险废品的产量、去向;公开危险废品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的信息,引入社会力量的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起危废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生态炸弹的产生。

  关键之处在于,在环保问题上,各地需要形成整体性、大局观。比如异地倾倒危废,来源地需要负起责任,不能因为“不污染我,我就睁一只眼闭只眼”,把监管、处置都推给被倾倒的地方。环境是一个整体,没有整体的天朗气清,也难有一地的山清水秀。说到底,在污染面前,没有哪个地方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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