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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照顾老人假”不如落实探亲假
杨朝清
//m.auribault.com 2016-02-0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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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人大代表马茵建议,“广州家庭将面临着更多的来自老年服务、祖父母以及其他残疾亲人的照顾需求,上班族会因为请假照顾老人产生很大的压力。”马茵希望,政府可以考虑增设照顾一年20天左右的照顾老人假期,甚至发放一些照顾老人津贴,减少年轻人照顾老人的压力。(2月1日《南方日报》)

  伴随着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年轻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然而,年轻人忙于工作,难免会存在着角色冲突、分身乏术。“照顾老人假”的初衷,在于通过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的方式让照顾老人名正言顺:“照顾老人假”如果能够梦想照进现实,老年人的生活图景必将更加美好。

  “照顾老人假”关注的是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和精神世界,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只不过,“照顾老人假”尽管颇具道德价值,却由于缺乏使用价值,难免会“叫好不叫座”——遵守规范的美德如果没有遵守规范的利益的支持,这种规范的道德价值是脆弱的,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

  作为一种公共政策,“照顾老人假”讲究一视同仁,对所有的社会成员“一碗水端平”。“照顾老人假”对于一些远离家乡、和父母分散居住的年轻人来说,是难得的亲情互动的机会;而对于那些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年轻人来说,就可能演变为休息和放假的好日子,让制度善意在执行的过程中遭遇“钻空子”。

  不同的工作属性,也会影响人们对“照顾老人假”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医生,即使有“看望老人假”,也难以“落地”。在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格局下,医务人员超负荷加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遑论“照顾老人假”;而对于拥有寒暑假的教师来说,“看望老人假”显然就没有那么必要。

  “照顾老人假”作为一个新兴名词,其功能却完全可以在“探亲假”上得以实现。2012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如果“照顾老人假”成为公共政策,探亲假“不知道、不敢请”的尬尴遭遇,是否会上演?许多时候,我们并不是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而是那些已“有”的东西在执行的过程中打了折扣,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空巢老人“老无所乐”,已经成为一种无奈和悲情的坚硬现实。关爱空巢老人,需要的不是从“探亲假”到“照顾老人假”的名称更新,而是要将劳动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让年轻人不再“望假兴叹”,让探亲假真正地发挥效力,离不开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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