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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临洮县所有“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每年都会以绿化费名义,被扣掉一个月工资的10%,3年共扣1380万元。记者发现,这笔钱确实用在了植树造林上。该县副县长称:做法确实不合乎国家政策,但我们实实在在想把绿化搞上去。
2013年就被明令叫停的“绿化费”又在甘肃出现了。去年12月,媒体就报道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下发红头文件强收“绿化费”一事,当时平川林业局负责人称“不知绿化费被废止”。此外,去年青海省多地收取“绿化费”事件也被曝光。“绿化费”废而不止,根源何在?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部门在“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造成相关法律法规“肠梗阻”,是非常荒唐的现象。以临洮为例,在“绿化费”被叫停两个月后的2013年10月,临洮县政府发布了《临洮县全民义务植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吃财政饭”的人捐助每月工资的10%,但实际是直接扣工资,变相强收。明知道违法违规,依旧我行我素,何其荒唐!
但临洮方面似乎有“委屈”。一方面,植树造林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但现实中履行率低得惊人,甚至很多人都没履行过这项义务;另一方面,植树也是技术活,并不是挖坑、种树、浇水这么简单,特别是甘肃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若后期护养跟不上,成活率很低。在此情况下,为把绿化搞上去,临洮县选择强收“绿化费”,雇人搞绿化。
当然,这绝不能成为强收“绿化费”的理由,但足以说明义务植树的尴尬。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实施,至今这场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了30多年。今天,义务植树的尴尬显而易见,“法定义务”似有似无,没有谁能保证履行义务,许多城市也无地可植树。
面对废而不止的“绿化费”,既要看到任性权力架空法律制度的荒唐,也要看到法律制度本身的尴尬。30多年前的义务植树法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已不适合当前的形势。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正视今天的社会现实以及绿化的专业性,就应尽快修改义务植树法。否则,植树很可能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年年种树不见树”的情形。近些年,修法的呼声从未间断,立法部门不应拖后腿。
“绿化费”有多荒唐,义务植树就有多尴尬。美丽中国需要法治护航,但愿这种荒唐和尴尬早日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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