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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为何成了一纸空文?
知风
//m.auribault.com 2016-02-16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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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节假日期间是塑料袋使用的高峰期,而“限塑令”在我国实施七年多以来,效果并不明显。为减少使用塑料袋产生的污染,多地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甚至推行“禁塑令”,试图破解塑料袋的难题。(2月15日澎湃新闻网)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然而,“限塑令”实施7年,几乎成了一纸空文,却让超市在“有偿使用”下大赚了一笔。

  时至今日,当看到多地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甚至推行“禁塑令”,不禁有点好笑。难道国务院办公厅的“限塑令”来头还不够大?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还不够具体?面对“限塑令”实施7年名存实亡,值得深思的是“限塑令”为何成了一纸空文?

  客观地说,如果对被普遍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没有切实可行的替代品,“限塑令”注定是一纸空文。从环保理念上说,由于塑料制品已经大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无法让消费者对其产生“有害”的概念;即使在塑料购物袋被证明会造成“白色污染”的情况下,人们也会对其忽略不计。更何况,塑料袋带给人们的便利,不亚于塑料对工业制造的技术革命。在这么多“好处”面前,一纸“限塑令”,限制的是人们已经形成的相关生活习惯,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品,必然收效甚微。

  那么,在明确塑料购物袋的危害后,在“限塑令”下为何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这还真不怪消费者对“限塑令”缺乏起码的敬畏,而是从塑料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上,没有得到实质性的限制。人们能够感觉到的只是超市的塑料袋收钱了。这看似一种限制手段,但低廉的价格不但让消费者无所顾忌,还让其他商贩不好意思向顾客收取。试想,商贩们为了讨好顾客,几毛的零钱都不收了,怎么还会收取一两毛的塑料袋钱?

  而关键在于,“限塑令”仅仅在消费末端下手,已经是本末倒置了。按照“限塑令”的要求,限制生产是放在首位的,而对销售的限制也应该是指集中批零的流通环节。但在当下,除了超市收费,塑料购物袋还是货源充足,生意兴隆。假如在源头上加以限制,塑料袋变成“紧缺商品”,那么,无论消费者愿不愿意,最终都会自愿“开发”出各种“购物袋”,无需谁来教他们使用“环保袋”“菜篮子”。

  问题是“限塑令”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但各级地方政府有没有“高度重视”?有没有对此“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有没有“精心组织,制订具体办法”?而唯一落实到超市的“收费制度”,也不过是商家因能获利而为之。说白了,已经形成产业的塑料袋制售行业,也是轻易动不得的既得利益。那么,“限塑”就如同“控烟”,只能对消费者吼几声罢了,其结果也必然是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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