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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防罚单”具有标本意义
左崇年
//m.auribault.com 2016-05-30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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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获悉,这是北京市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其中内容涵盖了《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内容)实施以来,也是北京市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基层派出所后,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5月29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不得私自占用。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既影响美观,带来安全隐患,更是侵害了他人利益。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就是非法挤占、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消防通道在关键时刻就是生命通道,重要性可想而知。可如今在不少地方,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消防通道被违规挤占、堵塞的情况,屡见不鲜,似乎成了难以治愈的“城市病”。 在灭火和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消防通道发挥的作用无法估量,当火灾发生时,消防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消防通道频被占用和堵死,无疑埋下无形的“定时炸弹”。

  近年来因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造成的悲剧时有所闻,火魔何时光临很难预知,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是防止各种火灾事故发生的最好保障。莫让“生命通道”成为“鬼门关”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共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法治入手,进一步提高消防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管理,时时保持畅通,才能在火灾发生时将损失降至最低。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让堵塞消防通道此路不通,从某种意义上说,北京市首例“个人消防罚单”具有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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