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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惧罚款怎么办?
韩福东
//m.auribault.com2015-07-23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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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携程网推荐的峨眉山“金牌酒店”,原来是一家没有资质的“黑店”。离奇的是,在接到游客投诉并被旅游局处罚后,携程网仍以前五位的黄金位置推介这家梵米林酒店。直到21日有媒体曝光此事后,才予以下线。(7月22日《新京报》)

  当地旅游局此前对携程网的处罚金额是1万元,这点钱,与其说是惩戒,不如说是一种变相鼓励。进入互联网时代,中国的很多企业仍是有“原罪”的,譬如最近崛起的部分电商涉嫌日常性“知假卖假”,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去年夏天,一些电商平台被爆销售的部分所谓海外世界名牌服装、箱包皮具、珠宝、化妆品、眼镜等,其实都是国内高仿品。这个消息热闹了一段时间,但又有哪个部门对此进行严厉惩处了?

  政府监管部门,如果不给企业以远超其故意违法收益的惩罚,就是在纵容和鼓励他们继续违法。比如发生在1970年代的美国福特平托车事件,因福特出于节省成本考虑,在油箱设计上偷工减料,导致事故频发,被车祸伤残者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福特赔偿原告250万美元,此外还处以35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款。法庭做此巨额罚款的理由是,福特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有重大过失,只有惩罚性赔偿,才能产生警示作用,并抑制其他企业的效仿行为。

  接下来,我们或许仍要弱弱地一问:对携程这种故意的欺诈行为,主管部门要怎么处理?时间再往前推,那些电商售假事件已经一年,既往的消费者都获得了什么赔偿?相关的责任人,又都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

  如果相关部门就这样一直做“鸵鸟”,如果后世为这个更多靠媒体舆论监督企业欺诈的时代命名,它或许该叫“野生时代”——一个缺乏有效监管的无序野蛮生长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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