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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负责任的苦,才有尽责任的乐
王志国
//m.auribault.com 2018-01-02 来源: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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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有风险而卸责,不以事难而怠责,这样就会“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

  近代思想家梁启超曾提到,人世间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有了责任,“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而最乐的事是“自然责任完了”,如释重负。对于这个观点,他最终概括为:“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

  苦与乐,本是不同的情感体验,两者泾渭分明、表现各异,然而在一定条件下,却往往能相互交融、相互转化。对苦与乐认识层次的不同,带给人的内动力和成就感自然也不同。梁启超所强调的关于责任的苦乐,已远非自然情感意义上的苦乐,而是对自我的约束、与自我的较劲,是品格的积淀与精神的富足。他所说的乐不是苦的积累,而是对苦的总结和升华;所说的苦也不是单就为了吃苦而吃苦,而是为了使命、为了奋斗目标的实现,不怕吃苦,甚至甘愿吃苦。这其中的乐,“常常不是要等到艰苦之后,而是即在艰苦之中”,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苦中作乐、苦中得乐、苦中享乐。

  从实践来看,责任是一纸规则和条文,负责却显一股精神和品质。一字之差,意蕴与要求却完全不同。负责不是一句口号,也并非拍拍胸脯那么简单,而是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勇于直面和承受责任背后所蕴含的苦。这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意义更为特殊,要求也更高。“风可以把蜡烛吹灭,也可以把篝火吹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始终牢记第一身份,坚持为党和人民去吃苦,自觉为履行好第一职责去吃苦,就能跳出一时困难和利益的羁绊,在心中燃起党员本色的“篝火”,这种大局观、事业观和利益观,便是共产党人履职尽责中“乐”的本源。有了这种博大境界、高尚品质,就能既不惧接受身体上的辛勤与劳苦,又能经受精神上的磨练与考验;不仅能做好一时一事一任,更能贯穿于实践全部、事业全程。

  古人说:“天下事,在局外呐喊议论,总是无益,必须躬自入局、挺膺负责,乃有成事之可冀。”回顾我党我军历史,许多革命先辈总是勇于担当负责,原因就在于他们追求尽责中饱含的那份快乐。彭德怀“度过明天难关口,念二午时红旗新”,刘伯承“遍体弹痕余只眼,寿君高唱凯歌旋”,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谭政“喜爱旌旗红似火,星星之火要燎原”……他们如此慷慨无畏,不惧苦累,并将尽责外化为一种乐观主义情怀,一种不怕牺牲的血性,一种敢打必胜的信念。这也是当前共产党员需要赓续传承的血脉基因,需要汲取的榜样力量。

  负责尽责关键在于担当。习主席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要求党员干部“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遇到矛盾和问题,敢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始终无私无畏、殚精竭虑,不因有风险而卸责,不以事难而怠责,这样就会“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干出一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事业,真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作者单位:32134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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