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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的职工王先生日前反映,医院强制要求职工关注邢台市第四医院的5个微信公众号,而且要每天转发公众号内容并发布至少两条原创到朋友圈,即使是在下班时间,也要原创和转发相关的推广内容。
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微信越来越成为现代人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有人逢“微”必加,微友一大群。当然,手机拿在自己手里,加不加谁的微信也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然而,有医院却强制要求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甚至要求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最后要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若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任务还将被扣工资,简直令人大跌眼镜啼笑皆非。
医院如此作为,首先就在于其看到了新媒体的传播效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微信拥有着庞大的用户数量,其营销潜力更是不可小觑。如此语境下,医院利用微信公众号向公众传播并推广医院,也符合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从这个角度来说,关注的用户增多,医院知名度也会提高,从而也会吸引来更多的患者光顾,带来的效益也将有效增加。
只是“强扭的瓜不甜”,推动事物发展也必须符合事物本身发展规律。按照常理来说,医院效益好了,员工福利也会相应提高,是一种双赢共赢。在不影响员工正当权益的前提下,呼吁员工给予一定的“支持配合”也未尝不可。但凡事就怕过了度,关注微信公众号也必须有个度。强制员工转发并添加好友,甚至未按规定完成任务还要扣工资,这就已经过了度。
其实,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多少,强制添加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最关键的还在于其内容如何。在这个内容为王的快速阅读时代,推送内容符合大众需要,适合传播特点,其关注量自然就多。这种强制“加粉”行为,姑且不论能不能完成,其在本质上就已经伤害了员工的积极性。更何况强制语境下添加的微信粉丝也不会带来预期效益,充其量也只会是“僵粉”。
员工的私人微信号为个人所有和使用,与公司无关。发与不发,发什么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及公司的特殊利益,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而今强迫员工在微信上转发医院相关内容,且不区分上下班时间,还要强制员工添加微信好友,等于是占据了员工的私人空间。微信还具有即时性,无疑也会将工作延伸到员工休息时间,从而侵犯到劳动者的休息权。
本质上而言,微信公众号传播属于一种营销工作,应由专门负责,普通医护人员完全不需参与进来。再往大里说,重视新媒体宣传固然重要,但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医院的口碑和效益最关键还要靠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准。对于强制员工添加微信行为,劳动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劳动法规,切实保障一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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