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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患癌被开除,不能止于道德谴责
魏英杰
//m.auribault.com2016-08-24来源: 中工网—《劳动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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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癌症后被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的女教师刘伶利几天前去世,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对学校的做法,人们普遍感到愤怒。8月19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表示,目前学校和代理律师正在联系家属,“我们会听取他们家人的意见,只要能够满足,我们都会尽力满足。”

  这番话说得好轻巧,似乎学校很愿意主动做好家属善后工作。但学校如果早前有这样的善意和积极性,双方又何至于闹到法院,而刘伶利去世前也该有所安慰。

  在这起风波中,博文学院被人诟病的地方,其一是获悉刘伶利患病当月即作出开除决定(这比解除劳动关系更恶劣),公然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其二是随即停止为刘伶利缴纳医保,使其陷入缺乏医疗保障的困境;其三是不积极履行法院判决,无视法律尊严。像这种既冷血又霸道的做法,实在是辱没了“为人师表”这四个字。这样的一所学校,不知用什么来凝聚教职工人心。

  但这件事情并不止反映出一所学院的管理人员有多缺乏人性关怀,还有不少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如果只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或许有助于这次事情的解决,但今后人们还可能再次看到类似于刘伶利的悲剧。

  刘伶利与学校的纠纷,反映出一个普遍性问题:职工患重病后,用人单位该怎么办?按照相关法规,单位可根据患病职工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若本人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规是判断用人单位违法与否的标准, 这也正是博文学院败诉的原因。但完全按照法规来做,单位就能免于责难了吗?稍早前,华为前员工魏延政因病去世的消息,也引起舆论关注。魏延政生病后,华为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法规要求,直至“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既便如此,华为仍被人指责冷酷无情——虽然这种指责并不一定恰当。可见,相关法规固然有其立法用意,但这个“解决方案”仍有不足之处。

  究其原因,面对昂贵的大病治疗费用,多数人都难以承受。刘伶利与学校打官司,除讨还职工正当权益外,所求无非来自单位和医保的保障;华为被人指责冷酷无情,则在于人们对大企业的道德期许更高。而这两个例子,都体现了当前大病医保制度难以满足人们更多期待的状况。如果大病医保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矛盾焦点就不会落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提高医保制度的灵活性,扩大与提高大病医保的覆盖面与报销水平,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刘伶利、魏延政等人引发的社会焦虑。

  当然,就医保缴费与医疗费用分担上,职工、单位与医保三者的关系需要统筹与平衡,把责任全压在哪一头都不行。但不管怎么统筹,“以人为本”都是基本前提,包括如何让患病职工理解和接受单位的做法,而不能像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这样,丧失最基本的人道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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