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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退休年龄政策应“小步慢走”
金维刚
//m.auribault.com2015-10-2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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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人社部准备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而且,方案的设想已经基本成型,即通过小步慢走的方式,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经过过去的5年时间,预热程序已经基本结束,延迟退休不仅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而且已经开始进入正式推进的阶段。(10月18日新华网)

  鉴于调整退休年龄政策不仅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在对我国退休年龄政策进行调整方面应当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以人为本。要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同需求和切身利益,重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并研究制定比较妥善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统筹兼顾。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方面,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与就业的关系。

  三是要具有弹性。制定有关延迟退休政策不宜搞“一刀切”,对于某些特殊群体(如灵活就业人员、长期失业者、特殊工种职工、用人单位聘用的残疾人、高寒地区低寿人群等)的情况,需要研究制定比较妥善的弹性处理办法。

  四是要稳步推进。鉴于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政策调整十分敏感,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要重视民意和社会舆论,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导向。

  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经过大约5年左右的过渡期作为缓冲并做好准备,使临近退休的人员利益不受影响,并使公众心理逐渐适应,再正式启动实施,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每年将退休年龄延长不超过6个月,每延长1岁需要经历2至3年,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同时,要通过正确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争取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依法合理调整退休年龄政策、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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