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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国庆加班费沦为“纸上权利”
张西流
//m.auribault.com2015-10-08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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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发了国庆慰问费,就不用再发加班费?节日费可以抵扣加班费吗?国庆长假期间,不断有员工来电询问有关国庆期间加班工资的相关问题。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指出,国庆期间发放的慰问费不可以抵冲加班工资。(10月6日《新闻晨报》)

  好不容易盼来了节假日,谁不想趁机放松一下自己的身心?然而,偏有一些单位,特别是企业,为了赶工期、争效益,便毫无节制地要求员工加班。当然,一些服务行业,比如交通、旅游、食宿业等,加班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加班是必要的,那加班费也是必须的吧?问题是,用人单位克扣员工的加班费,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多数员工也被动接受了这种潜规则。

  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曾有法律人士建议员工自己举证,通过投诉、打官司等途径,向用人单位讨要加班费。殊不知,即便是员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加班费,等待他的将是用人单位的百般刁难,甚至让其卷铺盖走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由此可见,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关键是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上要有所作为,不可消极地坐等劳资纠纷闹上门。特别是在节假日,对服务行业、尤其是企业的加班行为,亟待进行规范和监管;对于克扣加班费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让加班费沦为一种“纸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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