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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旁、景区内,违建昭昭,为何只见地方国土部门在“单挑”违建?
据《京华时报》近日报道,河南巩义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执法者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也增加了执法难度。
毁林占地、违建别墅,最后按每平方米3元罚款处理。这柔情似水的罚单显然不如“罚酒三杯”有趣。2015年1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占用的126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罚款,共378元。”这不到400元钱成了违建的催化剂,让占地面积扩大了十倍不止。今年2月,第二次处罚“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
第一张罚单,不到400元;第二张罚单,不到6000元。对于偌大的别墅来说,有了这“柔情罚单”垫底,心里踏实得就像超级玛丽吃了金色小星星,可以无视一切路障。至于“恢复土地原状”,谁不知道国土部门没有拆除权呢?在占地者眼里,国土执法的威力实在小菜一碟。
可问题是,水库旁、景区内,违建昭昭,为何只见地方国土部门在“单挑”违建?
低标准的罚款也许是国土部门的选择,依法拆违却是城管等执法部门的法定权力。2013年8月,媒体密集曝光了北京人济山庄4号楼楼顶覆盖上千平方米违建,被称作“最牛违建”,经过城管等部门的监督推进,历时一年拆完。此后,其他城市的最牛违建基本也搭上这阵风被清理。那么,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违建,为何只见国土部门在单打独斗?景区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管等直接执法部门去哪儿了?当然,能有本事如此大费周章搞违建,没点“套路”显然不成,不然别说违建,普通人怕是在景区内搭个棚子都不太可能。
违建的嚣张,对应着执法的软弱。拿当地国土部门来说,其解释为参照《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五大项第二小项“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平方米”的阶次标准,其非法占地属轻微违法行为,只能按照每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果然只能如此吗?2014年,河南省南阳市鸭河水库冒出了一片豪华别墅群,除了拆除建筑,还罚了30万元。其实,毁林有毁林的罚单、违建有违建的板子,再不济,还有水库和环保的相关法规,多管齐罚、各自硬气,何至于闹出“3元钱标准”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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