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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炒完“学区房”,又炒“学区过道”?
何勇海
//m.auribault.com 2016-06-24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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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晨报》报道,近日,北京某购房网站出现标价150万元的学区房引来网友关注,这间所谓的“学区房”并非房屋,而是一条供院内其他住户进进出出的过道。虽然中介声称不能居住,只可落户,但这种奇葩“学区房”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市多地均有标为“学区房”的过道出售。

  每到毕业季,学区房都会成为热门话题。尽管价格居高不下、甚至贵得离谱,仍影响不了一些人的购房热情。比如今年3月,北京一套11.4平方米的学区房售价530万元,以每平方米46万元的单价,创下近期学区房单价的记录。而今,北京再爆10平方米过道叫价150万元的奇闻,更令网友大呼“涨了姿势”。

  “学区过道”被热议,人们不禁要问:过道能否自由买卖?新闻中房管局表示,如过道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正常办理买卖过户。然而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属业主共有。如此看来,过道何来房屋所有权证?那些单独出售的过道,或许是在《物权法》实施之前,连同房屋一起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在房地产买卖中,过道、门厅等属于公共场所也是基本常识,一般不允许分割买卖,至少不能擅自处置,因为一个人拥有产权,其他人却拥有路权。

  另一问题是,一条条过道被房产中介当作“学区房”来炒作,有的还得以公然出售,难道购买了过道也能落户?新闻中说过道落户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社区民警会亲赴实地考察,如果发现落户地实为过道,不能住人,可能不予落户。假如社区民警不实地考察,岂不是有漏网之鱼?因为一些过道上虽然没有房屋,但房本上仍显示为住宅,民警不考察,落户者就有机可乘,出现非法落户现象。正因过道落户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房产中介拿过道当“学区房”大肆炒作与高价售卖,也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隐患,理应受到有效制约。

  同时,对于希望通过购买学区房,让孩子接受相对优质教育的家长而言,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谨慎购买“学区过道”,别轻易被中介忽悠。

  面对学区房的喧嚣,购房者需冷静对待,教育部门也该将多校划片执行到位,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坚决打击中介不负责任的炒作与误导。有专家曾表示,学区房表面看是买家和卖家的交易,可背后的中介机构扮演着更关键的角色——每轮学区房的价格波动前,总会巧合地先惊现一套“天价”挂牌房源。真不知道,中介炒完“学区房”,又炒“学区过道”,炒完“学区过道”,又炒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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