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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作弊入刑刹不住泄题惯性?
舒圣祥
//m.auribault.com 2016-01-01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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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已平稳结束。日前,教育部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反映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有关部门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教育部的一条长微博,证实了周末就已遍传网络的考研泄题“传说”。

  最近几年,国家级考试屡曝泄题事件。为了杜绝“绝密”的试题被盗,于去年11月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如此严厉的惩罚,何以就刹不住一些人考试作弊的侥幸之心与行为?

  早在百年前,针对学术作伪的时弊,严复曾借友人之话,慨然曰:“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去年8月份,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0.4%的受访者确认自己或周围同学在大学期间有过作弊行为,66.6%的受访者感觉当前大学生作弊现象普遍。当这么多久经考场的人,非但对作弊不反感,甚至有人处心积虑跪求泄题,并在求得后践行互联网共享精神,就不难想象泄题背后是个怎样的“市场”。

  作弊入刑依然有人作弊,究其原因,最为主要的一点是有作弊需求与市场。特别是这种需求与市场,又明显来源于高等教育,甚至是教育的整体功利化。例如,考研者众,但是能够真正潜心研究学术者几何?答案显然并不乐观。如此被功利挟裹的教育,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作弊,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相比替考作弊、高科技作弊之类,泄题作弊不了了之的概率最高。因为前者查起来相对容易,后者却把水搅得太浑了,不仅难于调查,组织重考的成本又太高,于是往往找几个替罪羊了事。这一次,在教育部微博发布考试“已平稳结束”的语境下,只是“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还会组织重考吗?如果不会,大饼就不会摊得太大,泄题入刑自然也就阻止不了惯性泄题。

  需要强调的是,要想通过法律条文震慑考试作弊,还需要很多的制度补齐。比如,关注泄题应成考试组织者考前必做功课,而不是总要等到事后才去证实。如果不彻底斩断考试泄题的利益链,从试卷命题、印制、分发、运送、保管等环节严格把关,仅靠“事后诸葛亮”式的补救方法,难保下一次不发生类似的泄题事件。对泄题事件,不仅仅需要司法介入进行严厉打击,更需要通过调查寻找“治本药方”,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机制和应对机制。如此一来,才能真正杜绝泄题事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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