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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走“捷径”,实则入歧途
许朝军
//m.auribault.com 2017-08-01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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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日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向天津市进行督察反馈时,着重指出了“一系列污染治理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如静海区水务局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为让监测数据好看些,滨海新区、武清区分别于2015年、2016年研究出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大气环境保障方案,明确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

  治理环境污染是一项艰巨工程,中央一再出重拳,但一些地方的做法却让人惊诧不已。治污走“捷径”,收获的只能是表面成果,社会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没有根本提升,环境污染状况并没有真正得到改变。说白了,这种走“捷径”是捞取政绩、欺上瞒下的伎俩,无论从务实为民的作风建设角度而言,还是从环境整治的整体来考量,都看似完成了任务,实则入了歧途。

  治理污染的根本,是最大程度地消除污染源,降低污染危害,实现绿色发展,容不得丝毫弄虚作假,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和敷衍塞责,否则不仅遏制不住污染增量,反而是对现有污染和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纵容。治污走“捷径”,不仅无法达到阶段性的治理目标,更为环保攻坚战制造了人为障碍和负面影响。地方政府部门在治理污染时尚如此走“捷径”,那些存在污染情况的企业和个体会如何想,又会如何做?长期下去,势必会消弭各方打赢治污攻坚战的斗志与激情。

  治理污染堕入走“捷径”歧途,原因并不复杂,首先是对环境治理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推诿情绪;其次是目前的治污缺乏严格的高压问责机制,导致基层地方和部门不以为然;其三是治污评价考核存在缺陷。

  根治治污走“捷径”,还需对症下猛药。首先,要加强问责机制建设,让环境治理成为考核评价基层政绩和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其次要强化阳光监督。一方面是完善治污和环保评价的公开机制,确保评价考核的过程、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的评价质询和监督,另一方面要让公众更有发言权,不能只听地方相关部门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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