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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坠枯井,掘地救援后当有绝地反思
李晓亮
//m.auribault.com 2016-11-1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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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掘地三尺”,已是极言斗志和决心了。那掘地三十尺,一百尺呢?日前,河北蠡县的6龄童聪聪坠入40米枯井,当地动用各种力量掘地救援。

  一个北方寒冬旷野里的枯井,井口只有30公分,最初救援设备和资源有限,施救难度不难想象。截至9日14时的消息,“距井底约2米”,整体救援进入最后冲刺。几天来日夜关注营救进展的人,都愿为聪聪、为这个家庭祈福,愿孩子生还。

  跳出个案,从这些年发生的坠井事件来看,我们在掘地营救之余,更需要绝地反思,并进行制度性补救。灾难有意外,却并非全是意外。此次聪聪不慎坠落枯井,就暴露了废井“回填”和“示警”双重责任缺失的人为管理漏洞。

  受害者或许随机,但如果一个枯井废弃5年,竟一直未回填,无警示,那么悲剧的发生就会成为必然。以关键词“坠井”进行搜索会发现,从城市到乡村,从地热井、管道井到无窨井盖的下水井,坠井“意外”接二连三。这些意外有一些共同点,就是管理方失职,疏于排查检修,无警示防范标志,直到井口变成“虎口”,吞噬掉一个个无辜生命,很多还都是好奇好动的幼童。

  或许你会说,聪聪的父母也有责任,当然,我们不否认,他们没有看护好孩子,但坠井事件的发生又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甚至更大的责任不在他们。因为那口荒废了5年的枯井,不仅没有警示标志,没有回填掩埋,而且早已被浮土遮盖。那么,谁该负责枯井的管理呢?城里乡下,街头田间,还有多少这样的枯井?坠井事件发生后可有人为此负责?责任又如何划分,追责力度如何?有没有补救措施?能否终结坠井风险,正取决于如何回答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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