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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不“挪窝” 仍需顶层设计
唐钧
//m.auribault.com 2016-07-01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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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日报》近日以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乐龄老年社会服务中心”为典型,描述了社区老年服务的现状。根据报道,这种“乐龄模式”把养老站植入社区之中,既方便家人探视,也让老人可以不离开熟悉的环境,很受老人及其家属的欢迎。

  但是,由于资金成本和人力成本的限制,社区养老站内无力设置医护室,即使是输液这种简单的医疗措施,也不能在养老站进行,必须“挪窝”去医院。记者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养老站老人为什么被迫“挪窝”,缺人、缺钱、缺政策?

  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肯定的是,“乐龄模式”进行的老年服务的社区化探索,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联合国倡导的“原址安老(Aging in Place)”是当今世界老年服务发展的大趋势。相关的国际经验强调的是:尽可能让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具体而言,就是老人的家庭以及所在的社区。

  社区服务,是针对部分失能的老人的,国际上流行的是“日间照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托老”服务:白天送到社区的日照中心,晚上则接回家居住。机构服务,则主要针对完全失能的老人,由专业机构为他们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照料陪护。

  以上所说的政策思路,很理想,但与当今的国情还有一些差距。譬如,中国70岁及以上的老人一般都有二三个子女,从传统习惯出发,即使他们已经很难很难生活自理也还是愿意待在家里,而不愿意去机构。“乐龄模式”与上述国情非常契合,但也给自身带来了困难。

  从发达国家看,与“乐龄模式”非常接近的是美国的PACE模式(社区性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但PACE模式通常以注册护士为中心来构成专业团队。要强调的是,在美国,护理本身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注册护士是有处方权的,还可以开“护嘱”。

  在中国,对于护理专业的观念还相对落后。按国际惯例,能否提供护理服务,是提供者的专业资格决定的。但在中国,提供护理服务还有机构场地的限制。像乐龄这样的小型机构,怎么可能专设一个医护部门呢?何况医护部门门槛还相当高。如此一来,老年服务机构不能提供输液服务,那就非得上卫生站,这就带来了很多类似“挪窝”的麻烦。当然,另一方面,现在的基层卫生站,仍然办成了一个坐等病人上门的小医院。所以,即便近在咫尺,护士小姐也不能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回答文章开头记者的提问,老年服务我们缺的是什么?缺的是理念,是思路,是成熟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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