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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还需配套政策助力
刘大山
//m.auribault.com 2016-06-02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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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街口街道高龄老人张启韵,从2010年起向社区和街道提出以自己名下的一套产权房做倒按揭,所得用于改善自己独居的生活条件,然而没有机构和企业敢于“接招”。昨天记者获悉,作为南京首位“以房养老”申请者,老人已于两年前去世,生前把房子卖出61万元。

  张启韵老人以房养老愿望落空,是因为没有机构敢于“接招”,这样的窘境并非个案,而是普遍现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担心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所以持谨慎态度,在商言商完全可以理解,但本质上以房养老是一种公共服务,不能完全以商业化论之,即使交易行为由市场主导,仍离不开政策规范、政府协调。只有从顶层设计着手,健全法律制度,营造适宜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秩序,才能让以房养老走进更多百姓家。

  以前,人们普遍认为,以房养老的最大障碍是社会观念和传统伦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所谓以房养老,只是一种自愿的、补充的养老方式,不会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流方式。现实也的确如此,选择这种方式的多为独身、无子女老人,很少牵扯到继承、伦理等因素。张启韵老人的遭遇恰恰证明,不是老人们不肯以房养老,而是银行、保险公司这些甲方不敢。

  据保监会消息,我国于2014年启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今在北上广汉4个城市试点,总计投保只有59户78人。有专家坦言,所有的技术问题都是有望解决的,但仅靠金融机构的努力太势单力薄了。他们顾虑的原因包括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申请人长寿风险等,这些风险有些源自市场经济本身,有些则是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的,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服务消除或化解。例如,严格审查贷款、担保、评估机构的资质,完善个人信用系统,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对冲房价波动,等等。

  事实上,在欧美发达国家,以房养老的市场空间也不大,不过仍有一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倒按揭模式发展最成熟的当属美国,为了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政府首先为贷款提供了担保,老人去世后如果房产价值不足以偿还本息,由政府补足差额;其次是出台了《1987国家住房法案》等法律政策,由联邦住房管理局、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监督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尝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提高产品的流动性,减少产品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的弊端……如此多措并举,以房养老才得以推广开来。

  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需要金融、社保和各级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调发展,其中政府主导是前提、是关键、是保证。养老问题关系着百姓晚年生活幸福,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相关部门理应主动担责,创新理念,勇于探索,为以房养老的实现再加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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