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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安:“蓝天考核”路有多远
//m.auribault.com2015-05-21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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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考核提高生态环保考核分值,开展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目标责任状未完成、因决策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年内不予提拔使用……沈阳市“蓝天行动”条条是硬招。近日,沈阳市22个市直委、办、局及13个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市长签下“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沈阳市的“蓝天行动”指标细化而明确: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0天,比2014年增加49天。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5%,全国排名从后十名上升到中游水平。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经济日报2015年5月5日)

  早在2011年10月1日起,按照《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西安市环保局根据各区县、开发区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每月统计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0万元。该市环保局负责对奖惩金进行核定、核算,该市财政局负责奖惩金的收缴和管理。奖励资金将从该市本级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罚缴资金纳入该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统筹使用。

  我们知道,环境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就等于破坏了我们生存的条件。因此人们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也要考虑环境所承受的压力,决不能以污染和破坏环境,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为代价,而去谋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现在,一些省市推行“蓝天考核”,依据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按日考核,超标处罚地方政府,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大气的做法,旨在保护青山绿水,为老百姓营造一个洁净的天空,无疑能够提高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现在,谈到“环境污染”,往往让市民是“谈虎色变”。近年来,环境污染的案例层出不穷,让人心有余悸。尤其是蓝天不蓝,已经成了许多城市的梦魇。把“蓝天数量”纳入环保考评,让行政权力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并对保护环境做出切实有效的努力,无疑可视为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一个新的举措,考核“蓝天数量”,在天空越变越灰、空气越变越浊的当下,一些省市对各所辖地区“蓝天数量”进行考核,不仅是必要而且是必须。

  毋庸讳言,以经济奖惩为手段督促各地注重环保,改善空气质量,“蓝天考核”的方式可谓有独到之处,但要想这种考核能持之以恒,富有成效,仍不可言高。一方面,所谓的“蓝天”标准,便是一道难以解答的问题。跟头上的蓝天相比,一个市县不过巴掌大的地方,想精确监测一个市县的“蓝天数量”,着实不是一件易事。现在,不少地方把定义为“空气质量优劣”的权力交给了环保部门。既然环保部门有定性空气质量是否合格的权力,并实际行使奖罚权,这个权力保持足够的独立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蓝天考核”方面的各个环节如何引导市民群众的监督和公众的参与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空气质量充其量只是环境质量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如水质情况、固体垃圾、噪音污染等,同样与人们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在事关空气质量的“蓝天数量”指标上,政府能动辄拿出罚缴上千万元的“大手笔”,那么,在事关环境质量状况的其他方面,理应同样要拿出一整套奖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步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怪圈。也就是说,保护环境,放眼“蓝天白云”固然重要,而脚踏“实地”,关注“周围”,同样不可忽视。

  生态环境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如果任由环境污染问题持续下去,势必将影响人类的生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可以说,如果不对单位、企业、及公民个人进行环保教育,提升环保意识,假若仅把希望寄托在“蓝天数量”的核定,奖优罚劣的“经济”制裁上,看似可感可觉效果也不错的“蓝天数量”监测,有可能成为地方保护主义者施展“聪明”的舞台,从而掩盖诸多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在创新环保考核机制方面,应该充分发动群众、集思广益,切实走出一条加强节能减排,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把青山、绿水、蓝天早日还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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