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停车逃费,“锁车”不是最优项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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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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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今后占位不缴费的,管理方可以“锁车”;恶意逃费的,车主信息要纳入征信系统。“锁车”条款引发社会各方激烈争议。(12月1日《京华时报》)
由于车主和收费员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利益相反,二者对“锁车”的态度自然相悖。目前,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路段越来越多,可是相对应的,部分车主缺乏依法停车缴费的意识,时常出现恶意逃费行为,导致道路停车费收取难度增大,甚至引发冲突纠纷。以此来看,南京市为了防范停车不缴费,试图用“锁车”来应对,也是出于无奈之举的下策,效果如何,还真是难讲。
其实不仅南京一地,很多城市里的道路停车位数量都有限,市政建设配套也存在滞后,而车辆保有量却在不断增长,以至于市民开车出门,就要时刻惦记着抢停车位。从理论上讲,城市道路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每位市民都有权使用,但受制于停车位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所有市民的停车需求,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付费使用,将收到的钱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从而实现良性循环。这一点,市民、车主朋友们应该理解和主动配合。
编辑: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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