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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员费用比例,就是承认人才和智力劳动的价值。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的话引起广大科研人员的共鸣。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同时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科研人员及辅助人员均可依规支取劳务费。
科学研究关键靠人力和智力,智力劳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科技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但在一些领域,尤其是人文社科领域,智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并不那么容易体现,科研人员付出的努力也很难量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曾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 ”由此可见,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重设备投入、轻智力补偿,重成果检验、轻过程激励,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没有重视甚至忽视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价值。
如果科研经费“重物轻人”,把“人头费”卡得太死,一方面,可能造成科研人员干得越多、问题越多,把大量时间花费在开各种会议、填各种表格、贴各种发票上,影响工作积极性,部分人员甚至不愿意从事科研;另一方面,一些人申请课题不是完全出于学术研究的目的,而是因为职称、考核的需要以及收入的大部分来自于课题经费 “提成”,这就让学术变得功利化,不说很难出实绩,还可能导致和助长“试剂耗材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票据造假现象。
提高“人头费”、为科研松绑,无疑是尊重智力劳动价值的体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只要科研人员提出了好项目,获得的经费也相对宽松;科研投入的一半左右用在科研人员身上,甚至给读硕士、博士的学生高额补助,以此吸引优秀人才参与科研。事实上,只有给科研人员足够的信任、自由和支持,才能释放他们的潜力、激发他们的活力。这种信任、自由和支持就体现在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科研环境,给予他们更大的资源支配权和技术决定权,尽量少干预或不干预,让智力价值和人力投入得到合理回报。
一流科研需要一流管理,尊重智力劳动还要科学确立行政管理在科研体制中的角色。让行政的归行政、科研的归科研,毕竟科研人员与行政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同、工作内容不同、所担责任不同,不应放在同一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中。不仅不能用管理行政人员的办法管理科研人员,而且要让科研机构和高校的行政人员积极转变思维,树立服务意识,变事前审批为全程服务和事后监督。只有行政人员做好服务、不设关卡,才能确保相关政策落地生根。事实上,国家已经在积极推动逐步取消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内设院系所等业务管理岗位的行政级别,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
当然,有激励必有约束,科研经费管理强调鼓励、尊重、约束并行。这就需要从制度层面制定相关措施,既能防止科研经费滥用,保证科研成果质量,严格学术检查验收,又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让科研人员和相关单位有更大的自主权。比如,不同的科研机构和用款单位、不同的学科和领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具有适度弹性,不能 “一刀切”:自然科学注重实验,科研经费可以主要集中在材料费和实验费上;社会科学重视调研,科研经费应相对集中在研讨和差旅上。
科技人才是自主创新的根本力量,科研领域改革的方向在于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只有破除科研创新道路上的障碍,充分肯定并兑现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价值,才能让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全身心投入、让有贡献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创造新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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