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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
储朝晖
//m.auribault.com 2016-04-19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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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国从事在线教育的企业数约2400-2500家,拥有数十万门在线教育课程,用户达到了近亿人次。这些在线教育企业同蘑菇那样速生,也如同烟云那样很快消散,其原因当然有多种,但其共性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教育,采取了外科手术式的“互联网+教育”方式,互联网并没有真正加到教育深层——

  3月底,一则在线教师时薪1.8万元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人们在感到互联网的巨大力量的同时,每一个教育当事人都意识到,如何与互联网相处正成为教育不得不直面的现实问题,已有的学校、教育机构和管理部门如何应对互联网也成为决定其自身未来状态的转换关键:选择得当就会给自身开辟宽广道路,选择不当就会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

  在“互联网+”的涌动中,教育已成为其中的一个加数,于是有了“互联网+教育”一词的流行。与此同时,有人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认为相对于教育的特质和互联网的特征,“教育+互联网”的提法更能准确地反映教育与互联网的关系,更有利于在线教育实践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深刻、理性、健全地促进教育与互联网结合,更有利于教育当事人或社会成员利用教育和互联网服务来更好成长发展。

  1.“互联网+教育”靠谱吗?

  “互联网+”的兴起,最初集中在经济学领域,从“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产业”到“互联网+智慧”,实现各行各业所有内容数字化并融会贯通,这一期间它的使用是相对得体的。

  后来“互联网+”的说法几乎被不加区分地运用于任何对象,成为万能的词语添加剂,应该说就有问题了。仅教育领域内,除了“互联网+教育”,还有人开始使用“互联网+早期教育”“互联网+职业教育”等等,以及“互联网+课程”“互联网+学校管理”“互联网+教育评价”“互联网+教学”……这些过于随意的表达显然不够严谨,也很难有确定性和确切的内涵,需要依据语言实践的真实需要和汉语的规则加以规范。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使用“互联网+”,一次使用“+互联网”,说明根据实际选择使用哪种组合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就以教育而言,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经历过多次重大的环境、工具的变革,每一次新工具的发明对人类发展都是影响巨大且关键性的,对教育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而教育作为一个行业或专业,它的连续性始终保持着,而且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外在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就如同给一株千年古树施肥,依据树的性能、需求和机理去施肥,就能让它枯木逢春,这就是“教育+互联网”理路;以相反的方式,“互联网+教育”,以一张网的方式把这株古树罩住,或用堆土的方式把它掩埋,就可能把它闷死,或是罩住或掩埋了很长时间,两者之间也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互联网这一新工具的影响只是比历次更为迅速普及,作为一种工具来说与前几次没有本质的差异。

  教育是以人为工作对象和主体的,不同于经济和其他以物为对象的领域,在工业、商业等其他领域或可以用“互联网+”,运用到教育领域时应慎重对待。

  2.“互联网+教育”“教育+互联网”等值吗

  有人或许认为依据加法的交换律,两个加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进而得出结论:“互联网+教育”与“教育+互联网”是等值的。但是,由于这里相加的不是两个数,而是两个有社会实际存在的实体体系,位次排列不同导致的效果差距其实很大。

  选择“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既基于互联网的特征,也与个人的主观选择相关,其根本性的差别在于主动加还是被动加:选择“互联网+教育”就是把互联网当作操作系统,当成社会以及教育建构的要素和系统力量,依照这种全新基础,依据互联网法则重新统合社会以及教育的运作和管理模式,这种选择实质上不仅是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难以体现教育的精髓。经过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发展,教育是包含哲学理念、组织实体、方法体系、内容范畴等多层多面多主体的存在,以“互联网+教育”的思路寻求两者的结合,加什么、怎么加依然是一片模糊。

  选择“教育+互联网”,就意味着把互联网当作传播工具,延伸现有的教育影响力和价值,原有的社会与教育也需要随着互联网发生巨大的变革,但教育的基本逻辑没有根本性改变,由教育当事人自主选择要慕课还是被慕课,是否选择翻转课堂以及谁在翻转、如何翻转,站定教育立场,明了需要什么,以人的天性为依据而非用互联网去改造人的天性,以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为标准进行选择和结合,方能实现人的健全发展。

  如果选择“互联网+教育”,还存在作为操作系统的互联网由谁建造、由谁掌控的问题,最终走向单一标准的最优存在,次优被淘汰,从而导致丧失多样性。“互联网+教育”与“教育+互联网”孰优孰劣,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分析:

  首先,从互联网与教育的关系看,无疑教育应该是核心,互联网只是技术和辅助工具;教育或者说人的成长发展是目的,用于教育的互联网是手段;教育是需求的源头,互联网是更为迅速便捷保障供给的技术条件。若把互联网作为核心,教育只是附庸产品来做,不只曲解了教育,也难以有效满足教育当事人对教育的需求。

  其次,从与人的关系看,没有互联网之前,人类就有数千年的教育活动,教育与人已经形成了关系牢固的伴生关系;互联网一产生便与人产生了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相对于教育与人的关系而言,是后生的,用“互联网+教育”就意味着要在后生的、尚不稳固定型的关系上加上先前已经稳固定型的关系,这必然产生关联的虚点和盲点,出现众多的不顺:“教育+互联网”则是在一种稳固关系基础上建立新的未稳固的关系上,紊乱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需要承认,互联网本身确实会更新人与教育的关系,互联网成为人与教育之间的新媒介,使原来必须要师生在特定时空进行的教学转变为可以较少受到时空限制,有了互联网的教育更加关注互动,互动性的教学体验使教学过程智能化、舒适化。互动的主体依然是人,网络仅是媒介,从逻辑上说是人为了教育的目的而利用互联网,其相加的次序也应该表述为“教育+互联网”。

  从方式上看,“教育+互联网”是一种从根上施肥的方式改变教育,而“互联网+教育”则类似于一种从叶上施肥的方式改变教育。后者能改变的是教育的表面,前者则能深层、系统、渐进地改变教育,从两种效果来选择,结果不言而喻。

  在实践中,目前多数人一直以“互联网+教育”而非“教育+互联网”的方式对待互联网与教育的关系,由此导致的是一些对教育知之甚少的人把教育与互联网的关系当作单纯的商机,以功利的心态强行侵入教育,或制造“解题神器”之类的工具,或干脆把传统的答案直接搬到网上,客观上对教育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另一些从事教育的人士则以作壁上观的态度对待互联网与教育的融合,或者以违背互联网精神的方式在使用着互联网技术,将过去的“满堂灌”直接变成“满网管”,不顾学生使用互联网往往只是下载考题、复制论文和核对标准答案。

  教育不能忽视新工具的发明与运用,同时又不能为工具所牵引而忘了教育自身,如果互联网使用者的教育思想理念没有改变,即便加上了互联网,也未必是教育的良性改变;教育从业者只有从精神上领会了互联网的精髓并依据教育的特性和需求使用互联网,只有当教育的理念更优化,以“教育+互联网”的方式与互联网结合,才能有效避免互联网这个新瓶装落后的教育旧酒。

  3.“教育+互联网”更有利于人的发展和教育完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起步、应用、融合、创新四个阶段。近些年来互联网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已进入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阶段,这个阶段重点要推动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创新。

  使用哪种组合,语义的差别是一层,但不能仅限于语义的讨论,还要看在实际生活中怎样才有利于人的发展和教育的完善。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当你面对教育和互联网的时候,怎样选择利用这两者的组合,合理而有效的方式当然是先选定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再确定如何利用互联网获得这样的教育,沿着“教育+互联网”的方式使用,更有利于人的成长。

  在“互联网+教育”的思维下,出现了大量良莠不齐的互联网教育实体,2015年中国从事在线教育的企业数约为2400至2500家,专门从事在线教育的人员达到8至10万人,拥有数十万门在线教育课程,用户达到了近亿人次。这些在线教育企业如同蘑菇那样速生,也如同烟云那样很快消散,其原因当然有多种,但其中共性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教育,采取了外科手术式的“互联网+教育”方式,互联网并没有真正加到教育深层,多数仅是浅层的包装,而非内生变换的“教育+互联网”方式发展。

  稍稍做些调查不难发现,那些不了解教育的以“互联网+教育”方式发展起来的企业总体上存续时间,要明显短于那些以“教育+互联网”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在线教育实体。只要你的教育做得好,能切实解决用户的问题,加上互联网就能够如虎添翼,不加互联网也能保证生存;如果你的教育做不好,加上互联网也未必就会好到哪里,很可能加速灭亡。就是说“互联网+教育”本身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资本和在线教育,走进“教育+互联网”才能良性复归。

  沿着“互联网+教育”的思路,很多企业将关注点放在了搭建教育平台上,而忽视了内容的创新与完整性,导致其产品课件和试题重合率极高;忽视了教育需求者的真实需求,一部分教育产品只是在用“炫酷”的技术做表面的“先锋实验”,并没有针对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提出相应的对策,严重脱离了教学实际;或对线下教育进行简单复制,以为把它们放上互联网就必然优于没有互联网的教育;或过于简单地认为互联网必然倒逼教育变革,必然带来更公平、均衡的教育,有移动终端就可在任何地点在网上选择各自喜欢的课程学习。

  从“互联网+教育”转向“教育+互联网”,要从转变教育理念、态度开始,让教育积极主动地去加上互联网。

  从历史发展看,教育总体上是每个时代相对保守、封闭的社会构成,而互联网却是当下社会技术和理念传播的前沿,是开放的。一些人担心,“教育+互联网”是否会在实践中拖整个社会前行的后腿,甚至认为,“教育+互联网”是在传统教育基础上嫁接互联网,教育行业传统思维占据主导,无论技术、人才,还是运营管理等都与互联网特质相去甚远,产业升级速度缓慢。“互联网+教育”才能使互联网思维占主导,颠覆以往的教学主体、教育模式和运营思路,并对传统教育体制产生倒逼作用。

  实际上,这种希望通过互联网对教育做“颠覆”的认知,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岂不知唯有将这部分力量激活,转化为积极主动的力量,变革才是理性和良性的。

  以“教育+互联网”的方式推进实践,强调的是教育内部变化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有了互联网技术就意味着先进,需要切实以学生发展为本,依据互联网技术所能提供的新的可能性,遵从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主动地在教育哲学、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学习方式、评价技术、教育管理、教师教育、教育环境、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等多方面谋求变革,而非被动地成为互联网的拖曳或补丁,从而实现对整个教育生态的重构。

  在具体的教学中,“教育+互联网”不是要沿袭教育的保守和封闭,而是要教育当事人积极主动迎接变化,就是要尊重每位学生的个性特点,参与到开放、互联、互动的多元建构中,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差异化学习,实现每位学生的个性化健全发展;注重互联网产品的实际教育应用效果是否有利于教育品质的提升。

  4.“教育+互联网”的管理应对

  互联网用于教育亟须教育的管理变革,这种变革的关键在于行动要依据互联网特性、符合互联网精神。

  从不同角度看互联网可以得出互联网特性的不同表述。从管理角度看,平等、开放、互动、共享是其主要特征,而传统的形式化或制度化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都相对比较封闭,难以共享,互动性不够,也存在等级性。这种等级性不只存在于师生之间,还存在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师生之间相互选择,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选择。其结果是不当的教学会使学习者远离而被淘汰;不当的管理者会使被管理者逃离而被淘汰,因此教学、管理乃至评价更接近于多方协商而达成共识,形成共同认可的规则,并遵循共同认可的规则。

  从符合互联网精神的角度看,服务是互联网的基本精神,从管理角度看,实现由管控到服务是“教育+互联网”在管理上的本质性转变。

  有鉴于此,“教育+互联网”需要整体更新管理理念,让各方以开放的心态,平等参与规则制定,共同维护互联网教育良好秩序。同时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避免非专业话语对专业话语的“绑架”。(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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