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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历史也是法治的精神
秦平
//m.auribault.com 2016-09-19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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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9时18分,在“九一八事变”83周年之际,警报声响彻了当年事件的发生地——辽宁省沈阳市全城。这是沈阳市第21次鸣响防空警报纪念“九一八”。1995年8月,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以后在每年的9月18日在全城鸣警报3分钟。

  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悍然入侵我国东北,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爆发了,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由此拉开了序幕。“九一八”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需要特别铭记的日子,这一天既刻下了中国人的耻辱,同时也成为凝聚中国力量,推动中国走向民族复兴与强盛的重要节点。知耻而后勇,只有勿忘国耻,我们的民族才能在危机与忧患意识中永葆前进的动力,也只有勿忘国耻,我们的国家才能在各种繁华与喧嚣中不迷失前进的方向。

  民族精神需要传承,苦难历史需要记忆,而记忆则需要强烈的仪式感来表现,这就是沈阳“九一八”防空警报的意义。连续多年,包括沈阳在内的全国百余座城市都在以这种方式来唤醒人们的记忆,提振国民的精神。

  虽然历史越来越久远,但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却越来越清晰。这些年来,在国家层面上,对抗战历史的研究不断深入,大量珍贵的历史档案不断被发掘,一些重要的历史节点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立法的形式推动纪念活动的国家化、永久化和法治化。

  沈阳作为“九一八事变”的肇始地,对那段苦难的历史有更深刻的感受,对铭记历史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20年来,沈阳以政府的名义开展纪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示范性效应,在经过了20年的实践后,完全有条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上升为法律,成为一个城市的永久记忆和独特风景,其意义与国家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是相同的。

  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历史,一座城市也有一座城市的记忆,以立法的形式把历史记忆保存下来,让它永远成为激励后人的不竭动力,这正是法治的精神与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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