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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提出: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注重富有个性化的创造,避免过多过滥的重复改编。基于此,审视当下的文艺创作,我们会发现:模仿的多了,创新的少了;离银行近了,离生活远了;离网络近了,离群众远了;买外国的版权贴中国标签的多了……
创新是文艺的生命,原创是竞争的力量。原创是用心血浇灌的花,用情感酿造的蜜。未经原作授权随意篡改剧本,在国内影视业屡见不鲜,甚至雇佣枪手随意瞎改,将剧本改得面目全非。台湾作家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经过19个月的诉讼终于迎来“正义的胜利”,但这并不是终点。只有全面提高保护原创的意识,全面执行《著作权法》《伯尔尼公约》赋予作者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打击侵权的力度,将抄袭剽窃者列入黑名单,整肃行业规则,才能激发创新活力,繁荣原创。
没有作曲家的总谱,音乐会不能开演。没有剧本,一切戏剧都无从开场。原创虽居幕后,但其艰辛的发明和艰苦创造的成果是整个文化产业链条的命根子,理应受到尊重。如今的电影电视剧,一长串的总策划、总顾问、总监制、总统筹、总制片、总协调署名在前,编剧不知塞在哪个位置;社会热衷崇拜明星,炒作明星的颜值和绯闻,而忽视作为根本的影视作品的内容。《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曾被改编为8部电影,伦敦奥运会的开幕式上《哈利·波特》小说的原作者J.K.罗琳被高高托起,显示了社会对内容、对原创的尊重。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民族,才能怀有饮水思源的社会良知。崇尚创新需从尊重原创开始。
作者扎根生活的深度,决定原创质量的精度。文艺创作是心灵工程,深入生活就是深入人心,投入多少感情就会产出多少感情。作者只有迈入百姓的门槛,才能走入百姓的心坎,作品才会吸引观众迈进剧院的大门。一切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原创,必然植根于中国生活的土壤。
克服当前“有数量、无质量”的创作态度,原创者应对其作品享有类似物权的权利。美国、日本的电影编剧可以在互联网手机分享收益,我们的编剧却少有享受衍生产品的权益。要让整个行业克服一锤子买卖、短期效应、机械化生产、粗制滥造等种种利益冲动,就必须保障原创的智慧成为永久的实惠,如此我们才会有十年磨一剑的精品问世。
中国的文艺创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环境。培育原创,保护原创,尊重原创,文艺生态才能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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