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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精华所在,更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申遗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民族自尊心,不是争面子,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
近日,韩国、越南、柬埔寨、菲律宾4国联合申遗的“拔河”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消息引发舆论广泛热议。毕竟,在很多人的意识中,拔河应该是中国的,如今却成了别国的文化遗产。与此同时,深受中国民众喜爱的武术和太极拳却屡次申遗失败,人们难免愤愤不平,但之后的反思或许更为重要。
据文献记载,“拔河”最早出现于我国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最初用于军事训练,唐宋时期逐渐在民间普及。历史资料表明,韩国的拔河远远晚于我国,其发展成型也深受汉文化影响。但韩国却一直将拔河文化保护并发展得很好,形成了民族特色,作为节日期间的娱乐活动,其被赋予了强烈的欢庆丰年的仪式感。反观我国的拔河,虽然历史悠久,也曾发挥过节庆仪式的功能,但如今基本上只作为一种趣味体育或娱乐项目而存在,基本上失去了艺术价值和文化魅力。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规定,申报“非遗”的项目要遵循3个标准,即该“非遗”项目对有关群体和文化多样性是否具有特殊价值、是否具有需要保护的紧迫性、是否具有完整的保护计划。总之,申遗的目的不是“抢注”商标,而是让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
现实情况却是,与韩国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数相比,中国“非遗”项目总数虽有28个大项之多,但在申遗成功之后往往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和有效保护,民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不是很高。
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精华所在,更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申遗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民族自尊心,不是争面子,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韩国的拔河和江陵端午祭、巴西的桑巴狂欢、西班牙的奔牛节等,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性的文化盛典,其中体现出的民族精神和文化继承是重要推动因素。
总之,申遗是项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详细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了解。这就意味着,政府部门要尽快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发展输送新鲜人才和血液;树立“非遗”保护的全民意识。当然,也要大力发掘“非遗”艺术内涵,避免过度商业化开发,赋予传统民族文化以更新的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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