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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改革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雒树刚
//m.auribault.com 2015-11-26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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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全面加强文化建设,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文化力量。

  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是衡量和检验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必须着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要素,也是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灵魂所在。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突出思想内涵,诠释中国精神,展示家国情怀,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努力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不断增强人们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推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艺术只有贯注思想、蕴涵精神,具备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才能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和真正的价值,才能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社会生活,贴近基层群众,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鼓励艺术创新创造,提倡题材体裁多样,进一步释放文化创作潜力,不断提高作品原创能力,努力把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知识信息与完美的艺术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的创作生产,并加大推广力度。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倡导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改革和规范文艺评奖工作,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发行量、收视率、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确保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是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宝贵资源。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针,对传统文化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切实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研究、普及力度。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抓好中华文化经典选编和名家品读等重点项目。加强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振兴传统工艺。做好古代典籍文献整理、出版工作,全面推进修史修志,推进国家典籍资源数字化。探索用好用活历史文化瑰宝的途径办法,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把保护文化遗产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加强国家重大文化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和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引导规范民间收藏,推动文物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扶持计划,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加大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统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振兴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坚持以广大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大力发展植根群众的民族民间文化。把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发挥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完善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少数民族史诗等的抢救,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使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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