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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执法促进公平正义
李思辉
//m.auribault.com 2016-09-29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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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特别强调“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等方面,是一个相对专业的课题。它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因为公安执法的规范化程度与民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息息相关。没有执法的更趋规范,公众如何能更有安全感?没有铁血盾牌的更坚强护佑,我们怎能对公平正义充满信心?

  近些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很大提升,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驾考制度改革的推进,更是让人们频频为人民警察点赞。就这两天,“某某地方成为失联儿童安全守护点”的救助提示在网上疯传,传说中有银行甚至某房地产中介、某快递公司成为守护点,对不同版本并不完全确实的“暖心”消息,警方迅速在官方微信上回应:“请告诉孩子有困难找警察”。“有困难找警察”,既是一种最普遍的社会常识,也是千千万万干警的为民承诺。不避事并且主动“揽事”,既是职责所在,不也是情怀所系吗?

  也要看到,当前警察执法也还存在一些与时代不适应的地方。比如部分民警法治观念不强、执法素养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仍有发生。少数警察的不规范执法,不仅会对人民警察赤诚为民的形象有所折损,还影响了人们对整个社会安全感的预期。《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印发,本质上就是在以法律和制度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回应人们的改革期待。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核心是依法约束和规范执法者的行为。警察执法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进行,不能以道义之名破坏公平正义,更不能倚权随意妄为。警察的执法规范越来越细,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将越来越少,公民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也将越来越厚实。相应的,人们对警察的信任感也将不断提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权力机器应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运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必要的谦抑和自律。它折射的将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对法治的信仰,亦是国民对这个国家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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