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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输液可以挽救患者生命,而一次差错也可能让一个生命消逝,输液安全问题一直深受关注。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5年)》。其中,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输液)占70%以上。总局提示:静脉输液是高风险、高获益的临床用药方法,应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虽然“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是世界卫生组织用药原则,在现实中却严重“跑偏”。“全国每年人均输液8瓶”,由此形成的“吊瓶森林”一度成为我国一些医院的特有场景。有时候稍微头疼脑热,就到医院门诊挂个水,觉得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这种看病模式将终结。
据了解,从7月1日起,除儿童医院外,江苏省46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统一实施新政: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2016年底前,江苏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门诊全面禁止静脉输液。虽然我国并未在国家层面对医院的门诊输液作出统一规定,但安徽、浙江、江西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
取消门诊输液并非简单的治疗方式的改变,关键是就医理念的转变。一般来说,输液是仅对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而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这一给药方式已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就医模式,取消门诊输液,也是在逐步纠偏过去错误的就医理念。
笔者认为,“吊瓶大国”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少数医生不负责的原因,也有少数医生屈从患者要求,采取无奈之举。所以一味指责医院、医生并不公允,某种意义上,它是一个医患“共谋”的结果。因为很多患者或儿童家长本身就患有严重的“输液依赖症”,动不动就要求“打吊针”,一些人“病久成良医”,连要用什么药都一清二楚。尤其是一些着急的家长,孩子一发烧就要求医生给孩子输液,认为挂盐水能迅速退烧、康复。要是医生不应允,劝他们采用口服药,他们可能不满意,不认同医生判断。
过度输液问题的存在,不仅是单纯的医疗问题,其背后折射出我国医疗机制与体制、社会诚信、国民健康知识素养等方面因素的缺失和不完善。要想改变当前过度输液的现状,仅靠取消门诊输液还不够。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状态下,特别是在患者的压力和单位创收压力较大的现实境况下,即使少数医生想减少输液,也可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当务之急是政府要加强公众健康教育,一方面向老百姓普及健康医疗的就医常识,扩大公众知情权,改变“输液好、输液快”的错误认识和就医习惯,尤其是要认识到过度输液的危害性,以更科学的视角珍惜自己的身体健康,自觉抵制滥用抗生素,宣传生活中常见的小病如何用药如何治疗最合理;另一方面,应尊重患者医疗方式的选择权,那些常见、效果好的口服药物、肌肉注射针剂,应进入药品采购目录,并保证临床供应,供医生与患者合理选择。
杜绝过度输液,防止抗生素的滥用,让医生、患者能够从容选择,使医疗行为回归到尊重科学、遵循道德伦理的轨道上来,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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