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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乱象背后的政府与个人
侯学宾
//m.auribault.com 2016-03-3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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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不小心成为“网红”。近日,一段视频将一位私家车主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视频显示一辆蓝色轿车在强行压线变更车道时被后面的银色轿车撞翻。事后交警认定前车对事故负全责,而银色轿车车主也声称自己“只是在维护路权”。

  事情一经曝光,网友的言论就陷入一片混战,有的人认为,这位私家车主“仗义出手,教训不守规矩的司机,就应该以暴制暴”;也有人主张,“以暴制暴也是违法”“故意撞违章的车是在侵犯他人权利”。

  支持私家车主的人看到的是,违章乱象层出不穷,人人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认为个人对这种违章现象的“私力”纠正可以让人们遵守规则;而反对私家车主做法的人看到的是,政府对违章现象治理的权威性,主张政府在法律规则范围内打击违章,避免个人“私力”纠正引起更大的社会失序。

  两种主张的冲突源自于对谁能治理违章现象的不同认识。

  生活中的违章现象不仅仅是违章行车,还有更多不遵守法律规则的事情。这些事情往往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导致人们救济无门,一旦有人被迫举起“私立救济”的大旗,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共鸣和支持,其背后凸显的是人们对政府不作为的愤懑。

  某小区一楼住户为了地下室透光,将一楼基座周围区域深挖,这种做法会对整栋楼的地基造成难以估计的影响。楼层的住户屡次找物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请求对违章深挖行为进行整治,保障整栋楼住户的安全,维权的过程几经波折。政府部门不作为,相互推诿,两年之后才解决问题。一个简单违法行为的治理竟然如此困难,怪不得小区居民都生出“以暴制暴”的念头。

  政府不作为的危害与政府滥用权力的危害几乎相同,都会破坏人们对法律规则的接受和认同。既然违章违法行为可以获得额外利益还不受处罚,趋利动机会“激励”更多人去不守规则,当这种现象日益增多,不仅仅会引起更多的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还会破坏正在形成中的规则意识。

  还有一些生活中的“违章”现象值得关注,这些现象并不一定会归入法律规制的范围,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影响到了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权益。我们经常会看到排队加塞的人,看到小区车辆乱停的现象。我们也不能事事都寻求政府部门的干预,因为不是所有的事儿都在法律规制的范围内,那么个人的“私力”干预是不是就值得称赞呢?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有人在网上展示了人们对各种乱停车的“处罚”,有人将堵住别人家门口的车上贴上“好狗不挡道”的标签,也有人直接用喷漆在车上喷上“垃圾”“活该”的字眼,甚至有更强悍的是用各种障碍物将车围起来,让其“进得来,出不去”。人们对不遵守公共规则的人进行“私力”干预的立场值得肯定,但是上述不同种类的“私力”干预手段并非全部适当,因为“私力”干预需要有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不能伤害他人的财产与人身权益。可是,让人头疼的问题是,不让当事人感受到足够的疼,难免会“记吃不记打”。

  面对生活中的“违章”乱象,政府与个人的角色同样重要,双管齐下才能维护公共秩序与他人的权益,才能培养规则意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必须齐头并进,必然是建设法治的应有之义。(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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