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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扶贫时曾指出,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作为一件实事摆在那里,哪怕一次改造量少点,但做一件是一件,让人看了确实觉得党和政府办得好”。因此,扶贫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落实。而扶贫工作落实得怎么样,扶贫考评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如今,党和政府制定了扶贫考核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切实有效地增强各级各部门的扶贫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对扶贫工作重视力度,更重要的是,要以此督促党员干部将扶贫落到实处,真正将贫困地区的群众从贫困中解脱出来。精准扶贫还需做好精准考评,而精准考评的关键,在于走好群众路线,让群众指标在考评中的分量大些、再大些。
脱贫攻坚的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老百姓的日子好过了。老百姓有没有脱贫,脱贫到什么程度,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把扶贫考评的关键点放在群众的感知、感受上,才能更好地让党员干部做到扶贫思路“从群众中来”,扶贫成果“到群众中去”。考核机制往往被誉为“指挥棒”和“风向标”,考核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干部在工作中的侧重点和努力方向。只有引导地方官员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减少贫困人口当做大事要务来抓,确保精准扶贫落到点上、扎到根上,才能给干部以压力,给百姓以希冀,纠偏以往的扶贫观、政绩观,让党员干部积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从而得到良好的扶贫成果和真实有效的群众满意度。
事实上,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到如今又印发的考核办法,始终贯穿群众路线,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方面,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出了新要求。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集中群众智慧、体现群众意愿。尤其是在扶贫考评方面,更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真正将评判的标尺交给群众,充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感受,让群众有话语权,绝不能脱离群众,更不能出现以长官意志绑架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意愿的行为。不但要对考核的过程公开,更要对考核的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切实以精准考评促精准扶贫,更好地推动扶贫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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