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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称「国发」20号文)为标志,今年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十周年。十年中,滨海新区金融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之后,以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很值得进行回顾与思考。
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建立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天津的金融改革创新就已开始了,但基本上是初级的和局部地区性的。只是到了本世纪的2006年才出现带有战略性的金融创新。2006年「国发」20号文明确提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这种试验不仅仅是单一的某一金融产品的试验,也不仅仅是为天津局部地区服务性质的,而是具有先行先试特点,是综合性地为振兴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可以说是天津战略性的金融创新的开端。
但应该指出的是,以京津双城联动发展为核心内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这一历史阶段尚未形成,因此,北京和天津两个城市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方面,特别是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在这一阶段存在着较为大量的同质化竞争。例如与2006年「国发」20号文相适应,经过两年时间的研究最终形成的国函〔2008〕26号文,即《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在贯彻落实中就出现了曲折。如该文明确提出:“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统一、依法治理、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探索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上柜交易。”而从实践上来看,天津按照文件精神先行先试,发起设立了具有全国性证券第三板市场性质的天津股权交易所,但同时北京以“新三板”的形式,建立了中关村代办转让系统,使天津在全国性证券第三板市场的建设中处于弱势地位。还有,天津先行先试建立了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也建立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造成京津冀金融市场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最终使天津在金融市场的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到最大效应。
自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之后,形势发生转折,特别是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北京、天津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后,战略上的天津金融创新才走上了较为坚实稳定的发展轨道,也有了一个基本的战略空间。
天津市的定位是“一个基地三个区”,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其中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相适应,不仅明确了基本内涵,基本思路,而且明确了重点任务。
基本内涵是借重首都优质金融资源,依托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实践,集聚金融机构,创新传统金融,大力发展新型金融,做大做强要素市场和运营平台,集成全球先进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先行先试,服务京津冀实体经济发展,打造创新活跃、运营高效、环境优越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基本思路是以全面提升金融创新运营能力、增强服务辐射功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目标,推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业务持续创新,促进各类金融要素集聚运营,形成对实体经济的强大支撑。
重点任务一是积极创新传统金融;二是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三是规范发展要素市场;四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五是完善金融业发展环境。
天津金融创新改革的具体尝试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后,战略性的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具体实施,客观地说天津滨海新区是走在前面的,是集中代表。新区按照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基本内涵、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在具体的金融改革创新中明确了改革攻坚的八个重点领域,分别是航运金融、融资租赁、私募基金、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意愿结汇、保险改革和综合经营,实行定点攻坚、重点突破。
创新航运金融
通过推进东疆保税港区航运金融试点,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鼓励商业银行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业务北方总部,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支持商业银行对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筹资需求提供人民币融资便利。推进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拓宽人民币流入和流出渠道。进行船舶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扩大基金规模和资产规模,探索航运资产证券化方式。发展航空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加快航运金融、物流金融产品创新,扩大船舶抵押贷款、出口信贷、物流质押、船舶保险、航运保险、航空保险等业务规模。设立航运交易所,建立航运价格指数,探索船舶交易的配套金融服务产品。
创新融资租赁
制定了单机单船等项目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了工商注册、税收征管、财政补贴、金融监管、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针对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业务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举办了一系列高水平行业论坛,扩大了天津融资租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环渤海区域的融资租赁产业向东疆保税港区集聚。
创新基金管理服务
完善了基金注册、备案、托管、年检等监管措施,积极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并购基金、对冲基金等设立发展,重点发展母基金、基金评级机构、机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支持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私募基金投资于科技型高成长性企业,初步解决了基金募集、政府跟投、市场退出等问题。深化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船舶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发挥好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的引导基金作用,带动了社会资金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
创新建立产业金融集团
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整合功能,通过相互参股、持股和控股等方式,加速了产业资本化扩张。深化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实现了产业金融一体化系统性运作。支持经济实力强、资金雄厚的产业龙头在滨海新区设立财务中心、结算中心、资金调拨中心,集团化管理运作企业资金。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企业并购融资,对处于产业集群及产业链中的企业,扩大保理、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规模,探索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和联保联贷等融资产品创新,延伸了上下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并购基金等产业金融机构,建立资产轻量化、红筹上市、发行债券、注入资产、分拆上市的持续发展模式。
创新发展科技金融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科技贷款模式,建立科技贷款专营机构,扩大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建立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办法,构筑多元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选择。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和创投资本集聚作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发展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丰富租赁市场机构主体,发挥租赁的融资融物功能,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科技保险业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力。建立完善担保、再担保体系,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组建科技金融集团,开展母基金投资、政策支持型投资、投资管理、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科技资产管理等业务。
创新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
完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外汇试点政策,鼓励境外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在滨海新区设立基金及管理机构。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试点,实现离、在岸业务联动。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企业范围,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境外投资,支持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推进人民币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拓宽人民币流入和流出渠道。
创新保险改革
探索建立保险改革试验区,积极争取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保险产品交易的改革试点,增强保险产品流动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障保险、责任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新产品,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普及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探索发展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鼓励保险资金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资功能。
创新金融产业综合经营试点
整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国有股权,将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改革成为国家首批金融控股集团,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建立综合经营法人治理机制、选人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控制度和金融监管模式,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提高服务全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融资租赁业或成天津金融创新的最大亮点
天津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
自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后,以新区为主体的天津融资租赁业一直保持全国的龙头地位,特别是2015年以来,京津两市同城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自贸区设立,这些叠加优势的到来,为以新区为主体的天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从而进一步加快了天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业务总量是衡量租赁行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可在很大的程度上反映新区为主体的天津融资租赁业大体上的发展规模和发展地位。截至2015年底,以新区为主体的天津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141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中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44万亿元,比上一年的3.2万亿元增加约1.24万亿元,增长幅度为38.8%.因此来看,不仅天津市融资租赁业的增速高于全国,而且天津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占全国44400亿元的31.8%,接近三分之一的比重,不仅保持了其全国的首位,而且已较前些年四分之一的比重有了进一步的上升,也足以表明天津租赁行业在全国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从横向比较,到2010年天津全市融资租赁的业务规模就已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已超越上海、北京、杭州、深圳等融资租赁业较发达的城市。特别是近两年天津的融资租赁业又有了新的飞跃和发展。
天津的融资租赁业为何能发展那么快?首先是政策支持,如天津滨海新区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央允许天津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其中包括在融资租赁业方面的先行先试,不仅允许商业银行通过综合经营,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金融租赁机构,而且允许企业集团投资控股设立融资租赁机构。这大大推进了天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之后,天津拥有了自贸区和与之相适应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地位,就形成了有利于天津融资租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有利形势。
更重要的是,天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既与融资租赁业实施的金融创新服务于制造业的特点有关,也与天津的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大有关,还与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后,不断强化天津的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相关。从实践上看天津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且“抓大(大飞机、大火箭、大造船、大机械装备制造等)不放小(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都是融资租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而服务业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和制造业所占比重相对较小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自然就会处于相对劣势。
天津融资租赁业的进一步拓展
自国务院批准天津开展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来,以滨海新区为核心的天津融资租赁行业积极探索保税租赁、单一项目公司租赁、离岸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等全国领先的创新业务模式。
一是打造租赁产业发展的国际化融资平台。设立东疆租赁产业发展基金,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合作,服务租赁产业融资需求。与平安银行合作设立总规模为500亿元交通产业基金;与平安银行、朗业租赁合作设立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的航空产业发展基金。正在筹划与政策性银行、保险资金及大型民营资本合作,设立多币种、不同类别租赁专项基金,服务东疆租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推动境外金融机构和境外信用保险机构服务租赁融资需求。今年已完成国内第一单法税转租赁结构,促成法国贸易银行对东疆租赁公司的直接融资;完成国内第一单加拿大信保的直接融资;完成渣打银行给国内保税租赁结构的第一笔融资。
三是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落地。2015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汇综复[2015]12号),同意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东疆成为全国唯一获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的试点区域。在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领域,经营性租赁业务以外币计价结算,企业收取外币租金减少汇兑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和融资成本,为企业未来在全球范围内处置资产和深度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保障。
四是成功办理国内首单联合租赁与跨境租赁相结合的海洋工程装备融资租赁业务。由农业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汇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在国内实现三个“第一”,即第一笔自贸区设立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较好发挥了金融创新示范效应。飞机租赁资产和SPV股权交易完成国内首单,开创了国内飞机租赁资产交易“交付监管”新模式。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为自贸区首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对提升自贸区融资租赁转型升级具有示范作用。
加快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加快建立全国性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
据媒体报道我市正在积极推进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建设,相关文件已分别上报了商务部和银监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从现行的申报和审批制度来看,全国性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两大平台,即租赁平台和金融租赁平台,分别由商务部和银监会来审批,而一旦获批进行运营时作为我市地方就不能由两个部门操作,而应实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运营效率。这是应该特别注意的。
除此之外应提前做好三步走的前瞻性战略性的准备工作。第一步,要做好整合天津本市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资源,为组建集中统一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做好基础工作。第二步,要做好未来整合京津冀相关市场资源,建成更大规模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准备工作。即在第一步挂牌后运营一段时间后,待天津集中统一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运营到一定阶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再向中央争取,在天津集中统一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基础上,整合京津冀(主要是北京)的相关市场资源,建成更大规模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第三步,要做好国际化和全球化的战略准备。即在第二步运行一定阶段,在条件成熟时,再争取全国其他地方乃至国外一些重要资源加入,建成在全球都有一定影响的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
进一步加强国际航运金融的经济基础工作
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另一个重大战略性的金融创新就是航运金融,而航运金融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虽然我市在创新航运金融方面,已采取了一些重要举措,但从已有的有关建设性的文件中来看,尚存在着值得商榷的概念及其提法。
我们知道国际物流中心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时根据滨海新区的定位提出的,现在来看是不适宜的。因为不论是从历史情况上来看,还是现代国际经济的发展实践上来看,国际贸易中心的功能,都比国际物流中心的影响和作用要大得多。主要体现在,国际贸易中心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工业水平,对周边地区和国家能形成集聚和辐射效应,而国际物流中心只需为国际贸易中心提供配套与服务,形成的要件相对简单;国际贸易中心拥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和先进的科研成果,而国际物流中心不必是研发创新中心,主要是间接应用;国际贸易中心比国际物流中心的产业链要长,创造的附加值更大。
从目前来看,天津的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必须由单纯的国际物流中心向发达的国际贸易中心方向发展,才能获取更大的附加值和提高竞争力。因此,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我市都应舍弃国际物流中心,而使用国际贸易中心概念。故,应转变过去“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提法,为“加快形成与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提法,只有这样的结合,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央赋予我市的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的定位,航运金融的创新才会有更好的经济基础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其对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才会更大。
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应该指出的是我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虽然明确了我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指导原则、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但在广泛深度地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因为该实施方案在落实天津四大功能定位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中,只有在改革开放先行区方面的建设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得到体现,例如在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的基本思路方面指出:大力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加快形成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制度框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竞争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在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方面指出:一是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二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三是大力开展试点示范。四是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还有其他三大功能定位,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三大功能定位的落实,也应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才能更好。
例如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方面,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就可更好地借重首都优质金融资源,更好地依托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实践,集聚金融机构,并促进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包括在天津构建对京津冀乃至“一带一路”战略都有影响的国际化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促进我市的产业投资基金业成为“一带一路”战略重要支点(诸如促使我市的产业投资基金与“一带一路”区域的产业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我市加快组建新的与“一带一路”战略相适应的产业投资基金,争取使我市成为国家丝路基金的重要运营中心等等)。因此,建议我市在落实《规划纲要》的过程中,争取将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这一功能定位的建设落实上,也能深度地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便促进天津在落实《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建设中取得最大化的成果。(作者系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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