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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高的社保费率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对一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生产经营现状,有必要适当下调社保费率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并以此促进稳增长、保就业。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社保费率作出适当调整,做到既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又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近期,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宣布下调社保费率。此举将有力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助力稳增长、保就业。
近年来,我国经济中积累的矛盾和风险逐步显现,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力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受需求不足导致生产和销售明显减速,工业品价格明显下降加剧效益下滑,成本居高不下削弱发展动能。
面临多重严峻挑战,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降成本作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并提出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在中央采取的降成本“组合拳”中,包括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下调社会保险费是其中重要措施。
社会保险费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目前的社保政策,大部分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占工资支出总额的40%以上。偏高的社保费率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对一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保障范围和水平不断提升。在新形势下,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偏重的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要织就一个“安全网”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如果因为社保费用负担过重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进一步成为影响就业的因素,那社会保障体系也就背离了设立的初衷。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有合理的增长速度,而就业则是民生之本,关系百姓的“饭碗”。因此,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生产经营现状,有必要适当下调社保费率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并以此促进稳增长、保就业。
国务院去年已下调了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再次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体现了国家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的决心和努力。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社保费率作出适当调整,做到既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又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同时,应该加快建立健全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比如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要用足改革创新动力源,我们应坚持不懈打好降成本“组合拳”,助力企业破障过坎,实现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