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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之春拔节生长:营改增全面落地
张连起
//m.auribault.com 2016-03-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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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具有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为世界财税史贡献中国智慧、交出中国答卷。

  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这个“两扩、两促进、两兼顾”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这个为创新驱动注入财税动力的增值税体系,这个迈向现代财税制度关键一步的增值税变革,将在这个春天拔节生长!

  “两扩、两促进、两兼顾”

  所谓“两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新增试点行业近1000万户,是前期试点户数的近1.7倍,占原营业税比例约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次新增不动产进项税抵扣的普惠性措施不仅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两促进”:一是促进了服务业率先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消除了重复纳税,接通了抵扣链条,优化了产业分工,有利于服务业与工业深度融合,有利于“专注、专业、专门、专才、专精”的创新主体竞相涌现。这是继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0.5%、达到“半壁江山”之后,财税改革不失时机提供的有力支撑。二是促进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初步定型。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浮出历史地表,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更为重要的是,为2020年经济发展大棋局布下了先手棋、“当头炮”。所谓“两兼顾”,既兼顾了不同行业具体情况,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兼顾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支柱屹立不摇。

  创新驱动的财税动力“亚当·斯密其分工理论”中指出,人类分工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营改增改革恰好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税制注脚。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种转换,而是一项创新驱动、动力支撑、财税引领、产业催生的重大制度变革。营改增全面落地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环节叠加而增负,反而助力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方面,营改增促使研发、设计、渠道等“微笑曲线”两端的价值创造业态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利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另一方面,促使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互联网+”、大数据、文化创意、绿色时尚、大健康概念等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利于激活新动能。

  营改增改革年化减税超过5000亿元。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补贴”,也不是定向返还的“芝麻盐、胡椒面”。它意味着,这部分资金活水更有效率、更有效果地成为实体经济的“润滑剂”、创新驱动的“信号源”。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终会传导到企业职工,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强预期提供“四两拨千斤”的财税动力。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这个春天拔节生长的营改增改革,不再像以往税制改革一样聚焦一个目标,而是旨在奠定一个现代增值税制度。换言之,不是谋划每一棵树木,而是规划一片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

  自2009年起,我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不能抵扣不动产。今年5月1日起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不仅量大、面宽、比重高,由此形成的减税大约占总减税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吹响了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攻坚战的财税号角。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从此建立起来,一个逻辑的、完整的、规范的闭环系统对接完成。

  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关键的不是营改增所涉行业的适用税率,而是要重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税企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调整中央和地方各自利益分享机制、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是关系财税改革全局的重大任务。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国家和地区增值税制度存在特色之分、适用之别。尽管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为世界财税史融入中国道路、贡献中国智慧、交出中国答卷!(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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