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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购维权制度建设正当其时
徐爱清
//m.auribault.com 2015-12-25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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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商发展领域,一直以来,农村被认为是一块尚待开发的巨大市场。随着“互联网+”计划被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农村电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中央层面,国家从宽带进村、电商和快递业三个方面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优厚政策环境;在电商企业方面,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也纷纷布局农村市场。电商在农村的快速发展,一方面让农民享受到了“轻点鼠标货物来”的便捷,另一方面也是充分挖掘农村市场,拉动社会消费需求总量之举。

  但是农村电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网购消费的维权难。网络购物毕竟不同于实体店购物,它一方面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网络消费欺诈的问题。如聊城市一位农民在网上花了4200元购买塑料薄膜,结果买到了假冒产品,完全不能用;再如安庆市的一位农民在网上看中一辆三轮车,便直接将九千元汇给了对方,结果被骗。买到假货不好退、遇到欺诈无处投诉,网络消费维权的无力,是阻碍农村电商健康发展绕不过去的问题。

  其实,网络消费中的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问题并不为农村电商所独有,在互联网电商领域,没有“城乡二分”,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唯一不同的是,较之于城市居民,大多数农民网购时,辨别能力差,维权意识弱,维权法律知识缺乏,加上农村地区维权机构、服务缺乏,在农村地区维权需要付出非常大的时间和成本。所以大多数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了忍气吞声,甘愿吃“哑巴亏”。而面对农民这种消费维权无力的现实情况,一些恶意商家甚至出现了“看客下菜”的不良心态,钻法律的空子,发往边远农村的货物品质劣于同类货物,以次充好,让农民蒙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打击了他们网络消费的热情。

  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模式、制度依然处于不成熟阶段,尚待进一步探索,此时既容易出现一些坑害农村消费者的现象,同时也是建立农村网购消费维权制度的关键期。从城市电商发展的历史来看,呈现出一种从最初的坑害消费者事件层出不穷、消费者维权无力到目前消费者维权相对便捷、电商企业更加自律的发展规律,这是一种网络消费维权方面“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农村电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网络消费维权不能再重复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在发展之初,就牢牢地扎紧维护农民网络消费维权的篱笆,打好制度基础,这对农村电商以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当然,这一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一方力量,而是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农民等多主体的协同努力。从政府方面来讲,一方面是要完善相关消费维权法规制度,同时要针对农村地区,部署消费维权力量,将维权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宣传,提高他们的网络消费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从行业协会方面来讲,要制定行业行为规范,提高行业的自律性,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于坑害农民的电商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从电商企业来讲,要牢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售后服务的水平,自觉、积极处理农民的消费维权。而对于农民来讲,在网络购物中遇到自身权益受损的时候,要积极向电商企业联系协商解决,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不能忍气吞声,因为这本身也是对侵害农民消费者行为的纵容。

  农村电商发展,方兴未艾,对于目前出现的一些侵害农民消费者权益的苗头,要从制度上进行遏制、根除,这既是对农民的负责和保护,也是农村电商想要走得更健康、更远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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