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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夕,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有两名纪检干部受到处分。一名是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王庆玉,一名是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高松林。这充分表明,纪委不仅查别人,自身的权力也要装进“制度的笼子”,纪律对谁也不例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特别是在纪检监察作用不断发挥,成绩不断取得,信任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对执纪者自身的要求越来越严。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也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同样面临腐蚀的考验。而且,在新形势下,这种考验更为直接和突出。如果执纪者自身要求不严,不带头遵规守纪,甚或在执纪过程中自己“先栽倒”,就难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执纪监督任务。因此,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实际上,“谁来监督纪委”已经从“提问时”发展到了“正在进行时”。近年来,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表明了执纪者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带头接受监督的鲜明态度。王庆玉、高松林违纪问题的查处,再次说明纪委不是一个“只查别人,不查自己”的特殊机构,也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对系统内的干部不会“护短”,无论涉及谁,只要违纪违法,决不姑息迁就,一律严肃处理。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普通党员干部不能违,纪检监察干部也“不能犯”,不能因为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无视纪律的约束。进了纪检监察机关,或成了纪检监察干部,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上了“保险锁”,更不等于没有“出事”的概率。“打铁人”自身要做“铁打的人”。
当然,谁也不愿意看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中弹”,要避免“不该发生的错误发生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关键还是要自身过得硬,“敬畏纪检监察职责,爱护纪检监察形象”,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制度规定,上紧自身纪律约束的“发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好。因为“纪检人”既是“执纪者”,又是“示范员”,如果有什么特殊,那就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同时,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责任”。不但自己做好了,还要监督身边的人做好,班子成员做好,特别是主要领导做好。要有很强的政治性、敏感性和原则性,别人犯糊涂时,你要特别清醒;别人认为“很正常”时,你要想到是否违反制度规定;别人都在拿时,你不但不能伸手,还要坚决阻挡。切忌不负责任,以致失职、渎职。
目前,纪委自上而下均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专门的眼睛”盯着,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必将更好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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