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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激励和容错纠错制度体系
刘伟
//m.auribault.com 2016-04-12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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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如何建立集激励和容错纠错于一体的制度体系,成为当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亟待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对于干部干事创业而言,激励、容错和纠错好比“三驾马车”,只有齐头并进,方可行稳致远。

  一要加强激励关爱,让干部想干事。对干部激励关爱,重点是要把握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事前多激励,撑腰打气、提升干劲。要加强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和日常考察;要加大对敢作为、能担当的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事中勤服务,答疑解惑、协调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法制部门要主动为干部服务,帮助消除“盲区”、清楚“禁区”;地方党委政府也要积极跟进,做好相关协调沟通工作。事后常谈心,消除顾虑、重振信心。党组织要主动与改革创新中受挫的干部谈心谈话;要加强舆论引导,把舆论的关注点从对有过失干部的批评和指责转移到对工作失败原因和对策的讨论上来。

  二要合理容错免责,让干部敢干事。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目标原则要明确。要把解决干部因担心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而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顾虑作为容错的出发点,为敢想敢干的干部“兜底”。情形条件要合理。要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合理设置容错免责的前提条件和具体情形,注重把谋私与为公区分开来,真正保障实干者。认定程序要规范。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通过规范容错免责的具体程序,健全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结果运用要强化。要规范结果运用方式,坚持问责与免责并行,惩治与保护齐下,不让被容错免责者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牵涉,同时要坚决惩治借容错免责来纵容、包庇犯错,防止容错免责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三要及时纠错纠偏,让干部干成事。对干部纠错纠偏,关键是要摒弃一容了之、知错不改、放任错误的片面认知。沟通交心要主动。对于“试错”干部,要及时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纠错追责要分清。纠错纠偏不等于追责问责,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把向党的事业负责与向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既要保护好干部的干事热情,又要通过提醒反馈等方式,督促干部找准问题症结。教育引导要及时。要强化干部法规法纪的学习教育。澄清保护要跟进。对干部实行容错、纠错并免于追责问责后,要及时通过相关渠道给予公开、权威的组织认定。(作者单位:江苏省海门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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