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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吴永明
//m.auribault.com 2016-02-01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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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创造性地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中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决定的。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始终保持和发展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不断增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等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有“主心骨”,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国家治理领域这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才能完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一方面,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律化、法制化的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它既是当代中国一切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立足我国国情,结合形势发展变化,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科学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对社会主义法治性质、功能、价值取向以及实现途径等基本问题的集中体现和系统认识,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具体来说,必须始终不渝遵循以下五个重要原则。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让每个公民都在法治的阳光下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方面,要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思想道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照搬照抄。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为根本遵循,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自己的法治经验,适应自己的法治需求,创新自己的法治举措,同时借鉴世界各国一切有益的法治成果和经验,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探索之路、实践之路、创新之路,要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条主线,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局面,更好地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创造良好的执法和司法环境。三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严格对权力的监督,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五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真正实现国家权力由宪法和法律赋予,依照法律的程序规定行使,并对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社会要自觉维护法治权威,每个人都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是推进科学立法,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二是推进严格执法,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推进公正司法,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推进全民守法,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作者系江西省社联党组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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