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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坚定法治信仰强化依法履职
侍俊
//m.auribault.com2015-01-16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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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安改革,确保公安改革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战略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四川省制定的依法治省纲要,也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四川的伟大实践中,公安机关作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当好生力军,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以法治公安建设新成效,实现依法履职能力新提升,为奋力谱写伟大中国梦的四川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建设四川法治公安,必须坚定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建设法治公安、依法履行职责首先就是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第一要求来把握、第一责任来落实、第一任务来完成,坚持高举法治大旗,严守法律底线,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针锋相对地开展反分裂、反颠覆、反渗透、反邪教斗争,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重点推进四川藏区的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手段维护藏区稳定,牢固树立和强化法律权威,绝不允许有法外之域、法外之人,夯实四川藏区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要准确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战略思维,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防止矛盾扩大升级、性质发生改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建设四川法治公安,必须坚持为民取向。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对公安执法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公安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让法治公安建设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有力推进。要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反恐防暴工作,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反恐怖工作格局,提升反恐防暴实战水平;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黑拐枪”“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消防、治安等公安安全监管,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要健全完善民意导向警务工作机制,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将更多警力投向社会面,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防范犯罪;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科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公安行政审批和管理效能;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优化公安窗口服务,充分运用“网上公安”、公安微博、微信等服务平台,提高网上服务质量。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建设四川法治公安,必须突出问题导向。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执法当中的问题依然存在,同依法治国的要求、同党和人民对执法工作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紧紧抓住问题和差距,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突出载体和抓手,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务实推进、取得实效。针对民警法治信仰缺失、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广泛开展增强法治信仰、遵法守法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纳入全警年度轮训计划、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等方式,确保学深、学透,实现全警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素养明显提高。针对执法行为粗放、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开展规范现场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专项整治,紧紧抓住接处警、现场勘验、调查审讯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经常抓抓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针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权力寻租等问题,公布执法权力清单,公开执法办案依据、程序、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以透明保廉洁。针对执行力不强、职业精神懈怠和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强化内部管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以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核心,从严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纪律,严厉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四川法治公安,必须强化改革意识。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绝不是单兵突进,需要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只有把各方面改革特别是公安法治领域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突破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和老办法,法治公安建设的目标才能实现。因此,必须坚持整体谋划,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和深化公安改革同步推进。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推进公安法治领域改革,针对执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执法和实战需要,重点推进执法培训、执法制度、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大力破除制约法治公安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以法治精神引领改革创新,以法治思维谋划改革创新,以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安改革,确保公安改革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作者系四川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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