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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之死
王乾荣
//m.auribault.com 2016-01-2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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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赫然大贪去世,有报纸说他“一命呜呼”——似无须这般修辞。但因为死,其人便被宣布“不起诉”,当然是“依法”,却叫人觉得,他似乎“死得便宜”——他若活着,依案情,考罪行,至少当判无期徒刑,乃至死缓,一亡呢,死有余辜,却连在庭上受审,也幸免了。

  然而他死得安然吗?近读朋友焦加兄大著《生·死》,令我深深悟到,贪官临终,心里一定翻江倒海。

  是的,他会心绪不宁。

  也许他感到遗憾。想想贪墨亿万金钱,以及无数财宝,在各风景尤佳处修造座座雕梁画栋别墅,霸占豢养了那么多美女,这一“作古”,财富豪宅不能续享,美眉娇娃无法消受,俗谓“带不到棺材里去”,他只好落得个凄凄惶惶。而况今行火葬,其人大去,躯壳意识两亡,一切将化为乌有——他会觉得,福没享够,这辈子“亏”透了。对了,平常提到死时,他定爱自炫将来“见马克思”去,这回怕马克思斥他忤逆、背叛,只好“见阎王爷”去啦。

  正如焦加兄所引柏拉图在《国家篇》中所说:“人离世之时,会想一些过去不愿想的事。”贪官平常颐指气使,纸醉金迷,只觉天天“好日子”,哪有憾事,何曾想到呜呼哀哉?但大限临头,则把“死”和“遗憾”联系起来,垂死三叹,想必难免。

  虽然不上人间法庭了,但贪官也许仍然惧怕在阴间受到严厉惩罚。我知道,贪官多信神佛,上述贪官当不例外。现假如神在佛在吧。且瞧那贪官,他不是虔诚教徒,却每遇神殿佛庙,立马叩头祷告,慷慨捐出巨额“善款”,祈求或神或佛保佑自个儿官运亨通,财源茂盛。当彼之时,他升官发财心切,只盼神佛成其好事,却不去深思,从宗教教义上说,神佛断非贪财之辈,恰恰是是非分明、惩恶扬善的主儿。人之行为,在民间,有“举头三尺神明在”之说。你做坏事违背神佛旨意,神佛没来得及惩罚你,人民就是“神”,已经替神清算了你。当你死后,铁面神佛就要跟你算总账。死去的世界既有天堂,也有地狱。天堂是幸福的处所,是为善人准备的,贪官肯定上不了天堂,而注定下地狱。地狱是恶人的归宿,由鬼的头儿“阎王爷”管着,有十八般磨难候着呢,其酷无比,他能不惧怕吗?

  说到底,天上地下并无鬼神,佛也已经虚化,而“地狱”,那是存在于罪恶灵魂之中的。贪官灵魂丑恶,他必归于地狱。还是柏拉图说的:“从前听到关于人在阳世作恶,死后到阴间受惩罚的故事,他会笑着把它当作无稽之谈,到了临死,他灵魂深处就会生出疑心,认为这些故事可能是真的。”贪官临死之所以“认为这些故事可能是真的”,即因为他心虚胆空,知道自己这辈子弄权枉法,卖官鬻爵,淫乱荒唐,造了不少孽……于是“常做噩梦,一次次从梦中吓醒,甚至大白天疑神疑鬼”,时刻难宁。总之,在贪官内心来说,死就意味着惊惧,意味着严厉的审判和惩罚。

  是啊,阴间也许真需要一间“地狱”,用于惩处那些死而未及得以“报应”的罪人。这个报应,不必把它当成迷信,而要从“有施必有报,有感必有应,故种善因而招感善报,种恶因而招感恶报”方面去理解。它可以使“神明”即真诚善良和美丽梦想永驻人心,给人鼓励,予人惊醒,促人行善,戒人作恶。所谓“天作恶,犹可恕,人作恶,不可活”,所以恶人无法侥幸避开“报应”,他不但临终之时内心充斥着惊恐,该“安息”之时也逃不脱正义的审判……(作者系杂文名家、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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