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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2019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m.auribault.com 2019-09-2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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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历史时代,中国将秉持文明多样和文明交流互鉴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七、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中国在大力推进自身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积极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以实际行动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业。中国在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派团参与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历届会议,并积极参加有关人权议题的审议。自1979年起,中国连续3年作为观察员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1981年,中国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组织会议上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自1982年起,中国正式担任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并一直连选连任。2006年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中国已四度当选理事会成员。中国推荐的多名专家担任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等多个多边人权机构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中国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保持建设性接触,先后8次接待人权高专访华,多次邀请高专办官员来华交流访问。近年来,中国与人权高专办两次签署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涵盖司法改革、警察与人权、人权教育、执行人权条约等领域,并与人权高专办多次共同举办国际人权会议。自1994年至今,中国先后邀请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教育权特别报告员、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粮食权特别报告员、消除对妇女歧视问题工作组、外债对人权影响问题独立专家、极端贫困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等8个特别机制10次访华。中国认真对待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来函,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予以答复。

  切实遵守国际人权义务。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严格遵守条约规定,认真履行条约义务,注重将国内的立法、修法和政策制定等与条约规定相衔接,及时提交履约报告,全面反映中国在履约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及遇到的问题。中国认真参加各条约机构对中国履约情况的审议,截至2019年3月,中国已向各条约机构提交履约报告27次,总计43期,接受审议26次。中国注重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结合国情积极采纳建议。自2009年以来,中国三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并顺利通过核可,中国对各国所提建议均给予认真、负责任的反馈。绝大多数国家肯定中国人权发展成就和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所作的贡献。

  着力推动国际人权规则和机制发展。中国参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等重要人权文件的制定工作组会议,为这些规则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重要贡献。中国作为主要推动者之一,参与了《发展权利宣言》的起草工作,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就实现发展权问题进行全球磋商,致力于推动构建发展权实施机制。中国积极参与劳工保护、人道主义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全程参与并有效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积极推动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在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使国际人权机制变得更加公正客观透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联合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非选择性、普遍性等方式审议人权问题。中国支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安全饮用水、文化权、残疾人权利等专题性特别机制;倡导召开关于粮食安全、国际金融机制等的特别会议,积极推动完善国际人权机制。中国支持对人权条约机构进行必要改革,促进条约机构与缔约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

  倡导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中国高度重视开展人权领域对外交流交往与合作,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开放包容、交流互鉴基础上开展建设性人权对话和人权磋商。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陆续与20多个国家建立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同美国、欧盟、英国、德国、瑞士、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西方国家或国际组织进行人权对话,同俄罗斯、埃及、南非、巴西、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白俄罗斯、古巴、非盟等开展人权磋商。自1996年以来,与澳大利亚、瑞士长期开展人权技术合作。中国人权研究会等人权领域非政府组织组团赴亚洲、北美、南美、欧洲、大洋洲、非洲的数十个国家交流访问,并邀请多国人权领域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访华,增进了理解与互信。近年来,中国多次举办国际人权研讨会,“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北京人权论坛”“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南南人权论坛”“中欧人权研讨会”“国际人权文博会”“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中德人权研讨会”,拓展了国际人权交流合作的朋友圈,增进了在人权问题上与各国的相互了解。

  积极引导国际人权治理变革。中国不仅注重自身人权事业的提升,也始终重视引导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对国家独立的认可,尊重了相关国家和人民的自主权。1955年,在中国推动下,万隆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将“尊重基本人权”写入和平共处十项原则的第一条。万隆会议通过的十项原则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60多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渐走出亚洲走向世界,为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建立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也为国际人权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多年来,中国不断总结提炼自身人权保障实践经验,向国际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1993年,中国推动亚洲国家通过《曼谷宣言》。中国作为第二届世界人权大会的副主席国,参加《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起草工作。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的决议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引入国际人权体系。近年来,中国提出的推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多次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安理会等机构的决议,为推动国际人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不断推进自身人权事业的同时,积极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殖民统治、实现民族独立、消除种族隔离的正义事业,努力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提供发展援助、进行人道主义援助,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助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长期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支援和帮助。中国在提供国际援助时,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始终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对待、重信守诺。1963年,中国首次派出援外医疗队,截至2019年8月,已累计派遣医疗队员2.6万人次,诊治患者2.8亿人次。1964年,中国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带条件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确立了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基本方针,在工业、农业、教育、医疗、公共设施等各部门、各领域广泛开展对外援助。中国同多个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援建了坦赞铁路、毛里塔尼亚友谊港、中非友谊医院、老挝琅勃拉邦医院、斯里兰卡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埃及开罗国际会议中心、肯尼亚国际体育中心、坦桑尼亚国家体育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近年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国际场合宣布系列重大对外援助倡议和举措。中国多次主动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最不发达国家、重债穷国、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债务。

  着力提升其他发展中国家发展能力。20世纪50年代开始资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学生来华学习,帮助亚洲和非洲国家建设普通和技术院校,6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派遣援外教师,70年代至80年代以接收留学生的方式专门为受援国培养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近年来,中国先后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交流计划等,通过举办培训、外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为支持全球妇女事业发展,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宣布,邀请3万名发展中国家妇女来华参加培训,并在当地为发展中国家培训10万名女性技术人员。中国发起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与其他金砖国家共同发起成立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充分借助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的带动作用,提出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或地区达成合作项目,主动分享发展机遇和经验,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新贡献。

  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援助。中国的人道主义援助对象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中国始终恪守反对人道主义干涉的原则,从不干涉被援助国内政,充分尊重当地人文环境和风俗习惯。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机构主导的国际人道主义活动,1979年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恢复了在联合国难民署执委会的活动,并多次向其捐款捐物。2004年中国建立人道主义紧急救灾援助应急机制,向朝鲜、孟加拉国等国提供粮食等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向东南亚国家提供防治禽流感技术援助;就几内亚比绍蝗灾和霍乱,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非洲埃博拉、黄热病、鼠疫等传染病疫情,尼泊尔、日本、伊朗、海地、智利、厄瓜多尔、墨西哥地震,马达加斯加、美国卡特里娜、加勒比有关国家飓风,菲律宾超强台风海燕,印度洋海啸、印度尼西亚巽他海啸,马来西亚、缅甸、巴基斯坦洪灾,老挝水电站溃坝,智利山火等提供物资、现汇或人员等人道主义援助。在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中,中国协助亚洲、欧洲12个国家撤离约2100名外国公民。在2015年也门撤侨行动中,中国协助亚洲、非洲、欧洲、美洲15个国家撤离279名外国公民。

  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中国不仅自身积极奉行和平外交思想、注重与各国和平共处,而且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致力于推动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努力缩小南北差距。中国在巴勒斯坦问题、伊朗核问题、朝鲜半岛问题、叙利亚问题等重大国际、地区热点问题上积极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呼吁各方冷静克制,以政治外交等手段和平解决争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在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下加强合作,打击一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中国自1990年起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截至2018年5月,中国已累计向苏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军事人员3.7万余人次,先后派出维和警察2700余人次,参加了约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

  结束语

  新中国的70年,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70年,也是为世界人民谋发展的70年。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永载史册。这是中国道路的成功,是中国人民的胜利。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人民愿与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分享成功与胜利的喜悦。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在未来的岁月里,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随着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随着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权利,中国人民必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全面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代,中国将秉持文明多样和文明交流互鉴精神,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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