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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事公议】“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权益亟待维护
李丰
//m.auribault.com 2017-05-09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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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贵州毕节市金沙县源村43岁的乡村医生陈胜琴在上班时间倒在了工作19年之久的村卫生所里。陈胜琴是否是乡卫生院的员工,是否能享受工亡待遇,5年来,她的丈夫和当地政府为此陷入了“拉锯战”。

  这是本版上周二报道的新闻事件,该事件自见报以来,已经引起读者和网友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实际上,近些年来,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一直是社会的难点热点问题。

  乡村医生扎根农村多年,与农民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几十年来,他们默默地担负着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工作,还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知识宣传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而今,一些村医大多年过六旬,有的甚至70多岁,面临自身的社会保障问题。然而在国家的社会保障日益覆盖扩大与完善的今天,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却卡在了一个疑问上——“乡村医生是哪个单位的员工”。

  这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难题,乡村医生一面接受着乡卫生院的各种工作指派,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甚至我们在采访中得知,在农民看来,他们都是“有工作有单位的人”。另一方面,他们的小诊所却像个体户,政策上也允许其盈利,在劳动关系上更像是“自雇型”。

  因此,现实中,140万乡村医生依然背负着“只是多背了一个药箱的农民”身份。由于绝大多数乡村医生没有劳动合同,谈不上有什么据此而来的社会保障,一旦离岗退出便意味着他们将失去现有收入来源,一些早已过了退休年龄的老乡村医生只好硬扛在岗位上;面临医疗风险、生计缺乏保障,部分乡村医生不得不兼营副业或彻底转行,无奈走上诸如打工、种地之路;从医安全感日渐缺失,当下年轻的村医已逐渐不愿重走父辈路……

  在农村,像乡村医生这样“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有代课老师、农技站工作人员等,他们到底是“谁的员工”,他们的社会保障“属工还是属农”?

  事实上,在城市,“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越来越多见,网约车司机,网约厨师……他们似乎是互联网平台的员工,但是平台又认为与他们之间是合作关系。他们的劳动权益,从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到社会保障也都卡在同一个难题上,到底是自雇型劳动者,还是“哪个单位的员工”?

  拿社会保障来说,“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想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困难重重。例如,占据社会保障缴费“大头”的单位缴费部分到底由谁来付?又如,劳动者普遍需要参加的工伤保险是雇主缴费,“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雇主是谁,他们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再如,“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是流动的,没有单位的他们如何在就业所在地参加医疗保险?当下,这些问题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好在的是,国家看到了乡村医生为公共卫生事业的贡献与付出。2016年6月21日,国家卫计委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代课教师等也有类似的转正制度,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用工的形式越来越多多元化,传统的雇佣方式正被改变,“松散”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越来越多,这是不争的事实。既然他们依然是在依靠劳动谋生,为社会创造财富,那么,他们理应是劳动者的一部分,他们应该享有相应的劳动者权益。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应是当代社会亟待重视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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