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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引发的新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国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及时的调整,相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的人口增长幅度将逐步进入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这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要事,也是天下第一难事。说它是天下第一要事,是因为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说它是天下第一难事,就是要不断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这一论述指出了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我国计划生育国策推行以来,确实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如何处理好人口政策与社会的协调性发展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计划生育开始提出期:1953年—1961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方面,随着社会局势慢慢稳定下来,医疗卫生工作逐步发展,人口死亡率明显降低。另一方面,当时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受“人多力量大”的思想影响,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出生率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1953年至1958年出现了我国第一个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平均自然增长率达到17.30‰,全国总人口由1949年的5.4亿增长至1958年的6.6亿,夫妻总和生育率超过了6.0.1955年3月,中央在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报告上作出指示,提出计划生育。
(二)计划生育准备实行期:1962年—1970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结婚生育的人口也随之飞速增长,出现了我国第二次长达8年的生育高峰,资料显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25‰以上,这8年的年平均增长人口达到了2000多万。1962年12月18日,国家再次提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增长率。”
(三)计划生育形成推行期:1971年—1978年
20世纪70年代初,国家开始进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并于1971年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第一次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人口增长到了非控制不可的阶段,国家制定并开始推行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最好生育一个子女,最多生育两个”的计划生育政策。1978年10月,《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中对“晚、稀、少”政策进一步进行了深化,成效显著,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从1970年的33.43‰下降到1978年的18.25‰。
(四)计划生育全面实施期:1979年—1990年
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只生一个好”的政策,1982年9月,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并于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宪法》。随后,为解决农村生育与生产的矛盾问题,1984年适当放宽农村的生育政策为“一孩半政策”,即第一胎是男孩就不能再生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孩可以再生第二胎,坚决不允许生育第三胎。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标志着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五)计划生育发展完善期:1991年至今
1.计划生育政策深入推进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强调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保持政策实行的稳定性。
2.计划生育政策立法实践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宣告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由政府的行政行为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同时,也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科学管理好人口问题、切实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3.计划生育政策完善发展
(1)“双独二孩”政策实施。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即夫妻双方同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2)“单独二孩”政策实施。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的人口现状
(一)人口增长趋缓成效明显
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来看,中国大陆地区总人口共为13397248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7‰、20‰下降到2011年的11.93‰、4.79‰。可以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控制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二)人口结构状况变化明显
1.老龄化程度加深。目前,国际通行的老龄化基线是:60周岁以上人口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0%或7%以上。但是从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情况来看,“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78亿,老龄化程度达到13.26%”。
2.少儿人口比重下降。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0—14周岁的少儿人口总数占全国总人口的22.89%,而目前只占到了总人口的16.60%.
3.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已演变为我国人口安全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自然的发展规律,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最合理的区间是103-107,但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现已达到118.06.
(三)婚育观念转变明显
经过计划生育政策的长年宣传教育,人们的婚育观念已有了很大转变,重男轻女等传统的观念已被少生、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念所代替。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在子女的养育、教育等问题上也有了新的认识,子女的养育、教育成本也在不断提高,给家庭的经济带来很大压力,这也成为人们不愿多生育的重要原因。据调查研究显示,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一年内全国1100多万个符合条件家庭中,提交申请的家庭不足100万个。生育意愿转变为生育行为,明显受到家庭收入、受教育程度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新华网调查显示,“单独二孩”申请遇冷,67.28%的用户认为是“抚养孩子的经济成本高”,23.23%的用户认为是“抚养孩子的时间成本高”。
三、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
有关调查研究显示,近几年来,我国新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达到了117:100,国际公认的正常比例为不超过107:100.过高的出生性别比造成的最直接影响是,到2020年,我国会有4000万名左右的男性找不到配偶,成为“光棍”。而男性比例过高,一方面会给婚姻带来极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会加剧社会犯罪现象的发生,并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二)老龄化加重带来极大压力
未来半个世纪,老年人口数量和老龄化水平同步快速推进,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4.4亿,比现在再增加1.5倍,而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达到31.1%.
(三)少儿人口急剧减少给人口安全造成的影响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我国的总和生育率比正常的更替水平要低很多,儿童人口增长率也一直下降。少儿人口增长率偏低造成的最不利的影响就是对“人口红利”的挑战。所谓人口红利,是指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抚养率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形成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凭借数量巨大的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中国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发展奇迹,经济总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但受低生育率的影响,我国许多行业已经出现用工荒,预计到2030年,中国人口红利的获利期即将结束,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口负担呈累进式加重趋势的人口负债期。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巨大,但引发的新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可喜的是,国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及时的调整,相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我国的人口增长幅度将逐步进入一个合理的增长区间,这也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作者单位: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五阳煤矿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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