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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对农产品安全问题“零容忍”,采取更有力措施,标准化生产和强有力监管两手抓,才能让大家吃得放心
□ 农产品安全是产出来的,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通过组织化来保证质量安全
□ 农产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据统计,每天我们吃的食品70%是鲜活农产品,食品加工的90%以农产品为原料。检测数据显示,当前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超过了96%。但要看到,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对“吃得好”要求日益提高,不再是“不得病就是安全”。只有对农产品安全问题“零容忍”,采取更有力措施,标准化生产和强有力监管两手抓,才能让大家吃得放心。
各地连续多年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硬件投入,尤其是针对县乡等基层薄弱环节加大检测投入,端了大量黑窝点,有效遏制了犯罪势头。事实证明,这些办法是管用的,今后还要继续坚持。
不过,我们要看到,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时期。要建成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并非一日之功,而对每个农产品的每项指标都进行检测也并不可行。农产品安全离不开政府的监管,更离不开农民自身意识的觉醒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自律,说到底离不开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否则,购买再先进的检测设备,制定再健全的生产标准,都会在利益面前成为被轻易攻陷的马其诺防线。
农产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当前,生产主体的小而散是一个症结,如果不解决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问题,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标准化就无从谈起。当前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通过组织化来保证质量安全,让生产者树立绿色生产理念,改变过去强调数量的观念,同等看待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
在新型生产主体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合作社。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有95万家,成员7221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7.8%。合作社广泛参与到农资购买、生产全程、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如能按照行业标准指导小农户生产,可有效降低下游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的逆向监管成本。合作社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会影响所有社员的利益,既增强了生产者责任,也利于社员间相互监督。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农户使用违禁高毒农药被发现而导致合作社全体被退货,他付出的除了经济代价,还有道德代价,会让他在其他社员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在乡土社会无疑具有很强的威慑力。
农产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农产品安全贯穿于原料采集、加工、包装、储运、食用等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公检法的力量,严惩违法分子,发挥震慑作用。同时对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移送相关机关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从多年实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各级政府是否重视,只要政府高度重视,监管责任逐一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能抓好。